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及《**省土地征收及补偿安置办法》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社区汤庄组、钱院组、黄碾组、郭老组、江老组、陈院组、稍山组、斗岗组、新桥组,磙桥社区夏岗组、山尾组、滚河组、青一组、**组、胡老组,八里社区李井组、舵塘组、陈老组、马屯组、河湾组、郭祠组,**社区墙巷组、万庄组、曹坊组、青春组、****小组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本次拟征收土地****社区汤庄组、钱院组、黄碾组、郭老组、江老组、陈院组、稍山组、斗岗组、新桥组,磙桥社区夏岗组、山尾组、滚河组、青一组、**组、胡老组,八里社区李井组、舵塘组、陈老组、马屯组、河湾组、郭祠组,**社区墙巷组、万庄组、曹坊组、青春组、****小组范围内。
本次拟征收土地实际范围和面积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二、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地块2用于**路工程项目建设,用途分别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3用于二军路拓宽改造工程(兆河路-**大道段)项目建设,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4、地块5用于****延(北纬一路-周瑜大道)**线项目建设,用途分别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6、地块7用于金汤路(新桥路-外环南路)项目建设,用途均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8、地块9用于****延(湖岗路)(移湖西路-周瑜大道)项目建设,用途分别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10、地块11用于S103合铜路(上派至庐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用途分别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12、地块13用于移湖西路(乐桥路-合安铁路**路)项目建设,用途分别为交通运输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14用于新桥路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15用于磙桥路(望湖路-临湖路)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16用于望湖路(**南路-合铜路,**路-外环南路)项目建设,用途为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地块17用于泥河路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18用于经七路(移湖西路-泥**路)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均属于《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可以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工作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将组****办事处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拟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中,将邀请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参加,并听取意见。
四、公告方式和期限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社区)、村民小组范围内,采用镇(街道)政务公开栏及村务公开栏张贴等方式发布,****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cn/)发布。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联系单位:****办事处,
联系人:何翔鹏,联系方式:138****1918。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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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8日
附件:征收土地预公告(****)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