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本行拍卖厅
拍卖时间:2025-04-15 15:00
预展地点: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1日(10时-17时)。
受委托,我行将于2025年4月15日15时在本行拍卖厅以现场竞价的方式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
标的一:
1、**区**东街南侧**日用百货副食批发市场综合楼A段八层,建筑面积1828.96平方米,所属土地使用面积950.08平方米,产权证号:宁(2022)**区不动产权第****162号;
2、**区**东街南侧**日用百货副食批发市场综合楼A段七层1号,建筑面积1798.24平方米,所属土地使用面积934.13平方米,产权证号:宁(2022)**区不动产权第****140号;
3、**区**东街南侧**日用百货副食批发市场综合楼A段七层2号,建筑面积243.72平方米,所属土地使用面积126.60平方米,产权证号:宁(2022)**区不动产权第****137号;
标的一整体参考价800万元,保证金80万元。
标的二:
****花园14号综合楼四层11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28.88平方米,所属土地使用面积165.78平方米,产权证号:宁(2024)**区不动产权第****561号;
****花园14号综合楼五层11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828.88平方米,所属土地使用面积165.78平方米,产权证号:宁(2024)**区不动产权第****558号;
****花园14号综合楼一至二层11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89.20平方米,所属土地使用面积157.84平方米,产权证号:宁(2024)**区不动产权第****563号;
****花园14号综合楼三层11号办公用房,建筑面积720.54平方米,所属土地使用面积144.11平方米,产权证号:宁(2024)**区不动产权第****562号;
标的二整体参考价1400万元,保证金140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11日(10时-17时)。
三、标的展示地点:标的所在地。
四、标的依据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须实地勘查标的,有意竞拍者请于2025年4月11日17时之前交纳竞拍保证金【户名:********公司),账号:500********008888,开户行:****银行宁和支行】后持有效身份证和保****公司办理报名手续,未成交者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五、拍卖成交后,由委托方协助买受人办理产权手续,办理产权手续时所产生的相关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各自承担。标的一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相关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标的具体状况请竞买人以实地看样为准,如不看样竞得者,则视为对本标的物瑕疵情况默认,因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标的二物业费、水、电、暖气等相关欠费自2024年12月2日至拍卖会前的所有欠费由委托方承担,其他时间产生相关欠费全部由买受人自行核实并承担。
六、****花园14号综合楼一层、二层有租赁,租赁期为2017年3月25日至2027年3月24日,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若竞买人购买后2027年3月24日后才可以交付标的物,请竞买人谨慎购买;****花园14号综合楼一层至二层房屋与相邻10号营业房打通,由“****银行****公司**支行”****银行相邻的门厅及五层楼顶建筑物属于自建房,面积超30平米,需自行了解并核实),存在室内格局恢复费用,恢复室内格局所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七、报名地址:**市**区通达北街45号
八、联系方式:李经理 0951-****008 157****7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