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黄山市于志学艺术园、黄山芙蓉谷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等四家单位延续和变更取水许可的批复

审批
安徽-黄山-黄山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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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水许可
农业、林业、水利,公民,其他,TXT,DOC,其他2025-04-09
****政府办2025-04-09
有效暂无
有效
关于同意**市于志学艺术园、**芙****公司等四家单位延续和变更取水许可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5-04-09 08:17

**市于志学艺术园、**芙****公司、黄****公司、**市黄****公司:

**市于志学艺术园、**芙****公司、黄****公司、**市黄****公司等4家单位提出的延续和变更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 水利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税〔2024〕28号)》等法规规章规定,经审核,四家单位提交的资料齐全且属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四家单位提交的延续和变更申请,其他登记事项不变。请四家单位继续做好计划取用水、节约用水、水**保护及用水统计等相关工作,积极配**行政主管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依规足额缴纳水**税。于每年12月31日前登录**政务服务网(http://61.****.80:7004/ahszywssb/myinfo/),填报本年度取用水情况总结和下一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机关审批,并按照批准的取水计划执行。

二、取水许可证有效期5年,有效期届满,需要延续的,应当在有效期届满45****机关提出延续申请。若项目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论证,重新申请取水。

****水利局

2025.3.20

附件:

****水利局同意延续变更取水许可项目办理情况表

序号

单位名称

申请事项

原法定代表人

变更后法定代表人

原取水权人

变更后取水权人

年取水量(万m3)

有效期

1

**市于志学艺术园

延续

3.14

2024年4月27日--2030年4月26日

2

**芙****公司

延续、变更取水权人和法定代表人

王辅宝

汪泉华

**芙****公司

**芙****公司

2.92

2024年4月27日--2030年4月26日

3

黄****公司

延续

2.23

2024年4月27日--2030年4月26日

4

**市黄****公司

延续

6.94

2024年4月27日--2030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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