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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物馆)陈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结算评审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对********博物馆)陈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的各分(子)项目进行结算评审。 ********博物馆)陈展项目地址位于**市**区十字路5号****,建设规模为:地下一层,地上两层(含夹层)。建设内容为:专业灯光照明、室内装饰装修(不含陈列区用房)、陈展项目及给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空调二次改造等。本次需结算的内容为:展览设计(含室内装饰装修)、展览补充设计(含室内装饰装修)、陈展施工和给排水、建筑电气、消防、空调二次改造设计、施工等一系列分(子)项,合同总价约为4648.20万元。 | ||
| 否 | ||
| 2012-441202-47-01-000539 | ||
| 投资额(¥46,481,978.41元)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无 | ||
| 在采购单位提供结算材料后的4个月内提交结算审批结果 | ||
| 低于或等于66,102元 | ||
| 1、参照《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精神,结算造价费用最高不超过66102元。 2、参与报价的中介服务机构视为知晓并同意以下事项:(1)因********博物馆)陈展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合同金额较大,中介服务机构应安排专门的团队或人员负责该项目的结算工作,并在有需要时派遣人员到项目施工现场,对结算材料中存在疑问的工程量进行现场核对。(2)中介服务机构的报价即为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的最高价格,采购单位不会在中介服务机构报价之外为中介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其它费用。(3)该项目的每个分(子)项均需出具单独的结算书一式五份。 | ||
| 否 | ||
| 否 | ||
| 2025-04-11 17:3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