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国土**部《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政府批准,我委拟协议出让****7宗零星(边角)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拟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
拟出让地块情况如下:
(一)地块1:土地面积为580.27m2(其中控规B-4-03地块面积54.59m2,B-6-01地块面积525.68m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至2055年8月25日止;
(二)地块2:土地面积为1043.55m2(在控规B-6-01地块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至2055年8月25日止;
(三)地块3:土地面积为57.52m2(在控规B-5-02地块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至2055年8月25日止;
(四)地块4:土地面积为17.95m2(在控规B-5-02地块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至2055年8月25日止;
(五)地块5:土地面积为87.74m2(其中控规B-5-02地块面积75.51m2,HM-0102地块面积12.23m2),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至2055年8月25日止;
(六)地块6土地面积为1531.05m2(在控规HM-0102地块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至2055年8月25日止;
(七)地块7土地面积为3305.74m2(在控规HM-0401地块内),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出让年期至2055年8月25日止。
规划指标:
B-4-03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7;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B-5-02、B-6-01地块用地性质均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密度≤30%;建筑限高24米。
HM-0401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系数≥30%;建筑限高24米。
HM-0102地块用地性质为一类/二类工业混合用地,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系数≥30%;建筑限高24米。
其他要求按照《海马工业园二期用地规划修改》规划地块分图则执行。
考虑到上述7宗零星(边角)地土地面积较小、用地不规则、难以独立设计及开发,应尽量与周边地块整合开发。
二、公示时限和公示地点
公示时限为30个自然日,自市政府批准后公告次日起计。公示地点为**日报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cn)。
三、意向用地者申请方式
在公示时限内,中华人民**国境内外个人、法人、其他组织对本公示所列地下空间有意向的,以书面方式将以下资料提交至******开发区管委会(**市**区美安生态科技**新总部经济区4号楼6楼党政办603室):
1、意向用地者申请书原件;
2、意向用地者营业执照;
咨询地址:**市**区美安生态科技**新总部经济区4号楼5****规划局504室,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898-****9356。
四、确定供地方式
公示时限内,若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只有一个意向者,将按《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规定以协议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若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者,将以招标、拍卖或挂牌方式出让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