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厦电力增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澄清 |
****大厦电力增容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JG2025-1439)
招标答疑及澄清纪要(1)
一、投标单位提出的问题:
1、根据国发〔2021〕7号,决定取消的企业资质: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 丙级; 及《****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造成原设计企业取得的乙级资质在2025年4月份扎堆到期。 2025年3月17日起启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事项智能化审批(省级审批事项),考核指标须经系统预检通过后方可提交成功。 因新的流程审批时间较长,无法确保在资质证书到期前完全走完延续流程。 能否认可在企业取得企业信息核查通过后,提交三库一平台资质延续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证明资质延续有效。
答:否,提交三库一平台资质延续申请截图或申请回执并不能证明资质延续有效。招标公告第4页投标人资格要求3.1.1注释第1点修改如下:
原文:
注:(1)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修改为:
注:(1)工程设计资质内容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00]293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2006]160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建设部****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建设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4〕124号)的要求设置。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延续有关政策按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相关注意事项如下:(一)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已取得新证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经核准延期后的新资质证书。标书代写
(二)投标人按照上述规定办理了资质延期或换领新证,在投标截止前未取得新证的,以中华人民****建设部或相关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或通知、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简称四库一平台)、或****建设厅三库一平台管理信息服务系统(简称三库一平台)中企业资质信息为准,并提供资质信息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标书代写
(三)根据资质证书批准延续后企业方能承接相关资质范围内的工程的原则,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中标人尚未取得资质有效期延续核准的,招标人将核查其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情况,或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程序对中标人进行履约能力审查,中标人可依法答辩。
(四)如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政策调整,则依据最新政策执行。
二、招标文件澄清及招标人补充说明:
无。
三、相关说明: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具****集团有限公****交易中心)网站—建设工程—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的公布为准。标书代写
本招标答疑及澄清纪要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如对同一事项的表述与之前所发出的招标文件不一致,则以本招标答疑及澄清纪要为准。本招标答疑及澄清纪要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请投标单位仔细阅读,认真编制投标文件。
****美湾****公司
2025年4月8日
**省****公司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