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溪县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江洪渔港建设项目

审批
广东-湛江-遂溪县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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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发改投审〔2025〕21号

****改革局关于**县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江洪渔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农业农村局:
《关于要求审批**县省级沿海渔港经济区江洪渔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我局同意批准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市**县江洪**洪渔港。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将现有简易码头290m升级改造为400HP渔船码头,改造水产品交易市场“天光鱼市”2400㎡****中心600㎡,以及渔港相关的水电消防等配套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项目拟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4911.72万元,其中:工程费3878.7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99.13万元、预备费233.89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拟申请省级专项补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县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七、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八、请按照批准的估算总投资,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限额设计,并将初步设计概算报我局审核。
附:**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21号)、《**省实施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令第16号)、《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等法律法规政策有关规定,核准该项目设计、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监理采用全部委托公开招标方式,并必须选择有相关资质的正规单位进行服务。勘察、主要设备未达到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规模,由你单位依法自主确定是否招标。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