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印章刻制单位:
****市委、市政府关****工作部署,降低企业开办成本,持续优化**区营商环境,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按照锦****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推行为新开办企业免费提供首套印章服务举措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我局拟按照“普惠制”原则公开征集印章刻制单位,为在**区市场主体服务窗口新办企业提供首次印章免费刻制服务。现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报名,并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单位基本要求
(一)印章刻制单位必须是在**市行政辖区内依法设立的法人企业,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印章刻制《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处于正常开业状态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
(二)印章刻制单******部****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三)印章刻制单位具******部****检验中心检测报告。
(四)印章刻制单位须具备开展印章刻制服务的其他相关条件。
(五)印章刻制单位报名时,须提供“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样章各1枚,共计4枚,且应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
二、参选单位服务要求
(一)印章种类
印章种类为“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共计4枚),必须为防伪印章。新办企业根据自身需要,自愿申请刻制全部4枚印章或者部分印章。
(二)质量要求
印章刻制单位必须按提供的样章质量制作印章,不得减少印章制作工序,严禁偷工减料、以次充好。凡发现成品印章与样章不符或故意制作劣质印章的将终止**关系,并移送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服务时限
新办企业凭营业执照及我局出具的书面文书自主选择公示中与我局**的任意一家印章刻制单位,免费刻制规定的4枚印章或者部分印章,印章刻制单位应保证在接到订单3小时内完成印章刻制并与企业完成交接。
(四)费用结算
印章刻制单位按报名时提供的样章品质制作印章,4枚总价不高于240元(含税、邮费等),不足240元的按照实际刻制费用结算,合同期内每半年按实结算1次。印章刻制单位不得额外收取新办企业上述印章刻制费用。
(五)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按约定时间具体确定。
三、参选人确定方法和程序
(一)确定方法
按“普惠制”原则进行公开征集符合公告要求的印章刻制单位,名额不限。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地点:****管理局508室办公室(太****花园15-1号)。
3.报名资料:
(1)申请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2)申请单位《特种行业经营许可证》原件和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3)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还需提供加盖鲜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和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身份证复印件,收授权委托书原件)
(4)申******部****检验中心的检测报告。(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5)申请单位须提******部****检验中心检测报告。(现场审查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
(6)申请单位须提供“法定名称章、发票专用章、财务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样章(共计4枚),且应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现场审查样章是否与上述检测报告一致并收取样章备案)。
(7)加盖鲜章的参选承诺函。
(8)加盖鲜章的报名登记表。
四、参选人确定及签约
凡自愿报名参加并经审核符合要求的印章刻制单位,均可作为**区2025年度免费印章刻制服务**单位,签订合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0416—****989
附件:1.参选承诺函、2.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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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