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凤鸣会客厅及商业街区项目监理 | |
| 项目编号 | **** | |
| 标段名称 | **凤鸣会客厅及商业街区项目监理 | |
| 标段编号 | ****01 | |
| 招标人 | 名称 | **** |
| 地址 | **市经开区**街****指挥部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工 0553-****619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 |
| 地址 | **市**区**路1666号3幢研发车间5层 | |
| 联系人及电话 | 李云153****0139 |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开标时间 | 2025年04月7日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投标报价 | 0.78% | |
| 项目负责人 | 侯立堂 | |
| 证书编号:****6663 |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蜀枫南苑项目工程监理;**县**片区棚户区二期(B 区安置房)工程施工监理;**二中新校区建设项目监理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禹洲﹒**郡 59#AB 地块建设工程监理 | |
| 奖项 | ****医院新区二期工程内科病房大楼;国家优质工程奖;****大学物质科学教研楼工程;鲁班奖;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投标报价 | 0.82% | |
| 项目负责人 | 马自成 | |
| 证书编号:****8240 |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中心工程监理;**市****研究中心项目监理;**亚运分村项目监理;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 |
| 奖项 | ****广场监理项目;2020-2021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鲁班奖工程;**信息经济产业园(一期)工程监理Ⅱ标(4#-5#楼);2022-2023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 |
| 投标报价 | 0.93% | |
| 项目负责人 | 杨忠明 | |
| 证书编号: ****9264 | ||
| 证书名称: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
| 工期 |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工程保修期结束止(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及缺陷责任期及保修阶段) |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
|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医院住院楼工程监理;****大学**校区学生宿舍一批(原规划共11栋)、第三食堂(原规划食堂-3)项目施工监理;金融城起步区ATO90958地块工程 | |
| 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广大****学校建设项目施工监理 | |
| 奖项 | ****档案馆新馆二期工程;2020-2021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心建设项目;第十四届第二批中国钢结构金奖 | |
|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同济工程****公司:拟任总监注册证书延续时间不符合要求。 | |
| 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3日 | |
|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1.基准价:0.78% 2.其他: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开标现场抽取结果为方法三 3.样本值单位:******公司、**工大****公司、******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 | |
| 提示 |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http://whsggzy.****.cn)。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市公共**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市****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http://whsggzy.****.cn),联系电话:0553-****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