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康西部矿区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工程(CS39、CMG10)拟临时占用草原的公示

审批
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阜康市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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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 一期工程(CS39、CMG10)》拟临时占用 草原的公示
索 引 号 **** 主题分类
名 称 关于《****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 一期工程(CS39、CMG10)》拟临时占用 草原的公示
文 号 发布日期 2025-02-21 10:31:16
发文单位 **市林草局 发布机构 ****政府网

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国草原法》、****草原局《草原征占用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的规定,****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工程(CS39、CMG10)申请临时征占用草原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

****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工程(CS39、CMG10)

二、项目批准文件

该项目于2014年8月10日,取得**回族****委员会文件《****发改委****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日一期工程备案的通知》昌州发改工〔2014〕592号;于2020年9月27日,取得**回族****委员会《关于****煤矿瓦斯地面抽采项目一期工程备案期限的复函》。

三、拟征占用草原单位

**科林思****公司

四、被占用草地单位

**市三工河乡

五、拟征占用草原基本情况

该建设项目拟临时占用**市三工河乡管辖拜斯胡木村放牧经营的国有草原3.1126公顷(折合46.689亩)草原权属清楚、无争议。草原类型为:砾砂质荒漠草原,主要植被为博落塔绢蒿、猪毛菜、刺叶锦杰儿和一年生杂类草等;草原等级为II7级(对照牧草地产值换算等级为一等4级),草原植被良好。******厅《关于重新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4〕1号)文件,****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实施**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阜政规〔2024〕1号)文件规定,区片编号为Ⅱ区片。

六、拟占用草原期限

该建设项目拟临时占用**市三工河乡管辖拜斯胡木村放牧经营的国有草原3.1126公顷(折合46.689亩),有效期限为2年。

我局将对该建设项目申请征占用草原进行初步审核后上报权限机构审核审批,相关单位和个人对该工程申请征占用草原的权属、面积、等级等有异议的,请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3日期间向我局反映,逾期不受理。

联系单位:****

联系人:夏力哈尔

联系方式:0994-****119

****

2025年2月21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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