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单位:****
采购项目名称:
**智造深汕高新产业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项目
**智造深汕高新产业园位于深汕特别**区鹅埠—****园区,由**区区属国企**市深****公司投资建设及运营。项目占地面积8.49万㎡,规划建筑面积约22.9万㎡。园区内共有6栋厂房,面积约15.3万㎡;宿舍2栋,总面积约5.4万㎡,最大可满足3266人入住。为保障入园企业员工需求,****园区指定区域(详见附件图纸)布置电动自行车充电桩。
1.布置充电设备需满足200台电动自行车充电,实际数量以合同为准。
2.负责建设后电动自行车充电桩为期1年的日常运营管理。
3.园区目前建设52个电动车汽车充电桩并配备专用车位,其中新能源电动车快充直流桩(40KW 一拖二智能群充)16个,新能源电动车慢充交流桩(14KW 交流双枪交流桩)36个,目前仍在质保期内。合同签订后需负责电动车汽车充电桩质保期内的日常运营管理。
4.建设、运营符合**市《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管理规范》《**市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管理办法》标准。
5.运营期内充电桩收入归委托方所有。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且必须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方;
(二)具备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在经验、人员和技术等方面有能力承担本项目;
(三)具有电力工程承装(修)资质等。
报价单(详见附件,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自行设定)。
(一)报价单内容按照统****公司的营业执照(详见附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期间将报价单发送至以下邮箱:****@shtcyy.cn
(二)供应商报价为市场摸底,最终采购方式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三)本公告期限:自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6日止。
(四)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报价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公司采购活动的风险。
(五)本询价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时间。报价单位有义务在询价期间浏览深****公司官网https://www.****.com/,在深****公司官网上公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报价人。
七、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详细地址:**市深汕特别合****科技园C栋6楼
项目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134****0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