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 | **省**市**县**镇科****研究院2号楼15层 | 88,000.00元 | 95.30 |
采购包1(全自动精浆生化分析仪):
货物类(****)
| 1-1 | 临床检验设备 | 全自动精浆生化分析仪 | **森龙 | SL300 | 1 | 套 | 88,000.0000 | 88,000.00 |
| 采购人代表: | 伊强 |
| 评审专家: | 黄琼 、 郑玉聪 、 林芳 、 董卫星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A、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成交)人支付,招标文件内若有冲突条款的,以本条规定为准。B、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中标(成交)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代理服务费。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成交)金额(万元)100万元(含)以下收费费率标准1.5%;100~500万元收费费率标准1.1%;【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元(含)以下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80%收取服务费,中标(成交)金额在100万以上的按上述标准计算后的70%收取服务费】货物类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C、各合同包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中标(成交)金额及服务费收费标准向代理机构缴纳服务费。中标(成交)人应在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前以转账、电汇付款方式一次性向招标代理人缴纳中标服务费。(以下账号只能转中标服务费)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市**支行;账号:140********00026871。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全自动精浆生化分析仪:0.1056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性审查;
2、在符合性审查阶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包1:技术符合性”“其他情形”的规定:2、“投标标的”为货物的:标的说明一览表中“规格”****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属于节能、环保清单产品的货物,填写的品牌名称应与清单载明的品牌名称保持一致)及具体型号。“投标标的”为服务的:标的说明一览表中“规格”项下应填写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标准及品牌(若有)。未按上述要求填写视为投标文件响应不完整,则符合性审查不通过,投标无效。因******公司提供的标的说明一览表中“规格”****制造厂商赋予的品牌,故符合性审查不通过;
3、其余投标人均通过符合性审查。
名称:****
地址:**市**区茶中路20号
联系方式:黄道坦,0591-****235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
联系方式:陈景宁、李杰,0591-****4653,邮箱:****@163.com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陈景宁、李杰
电话:0591-****4653,邮箱:****@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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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