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文号:呼自然资探协议出让〔2025〕3号)
根据《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厅关于优化矿业权登记管理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19号)、《******厅关于转发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3〕584号)、《******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矿业权出让工作的通知》(内自然资字〔2024〕512 号)等有关规定,****铁矿****公司****铁矿深部普查项目进行协议出让的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场所:**市新****东街12号城建大厦
二、受让人
名称:****铁矿****公司
场所:**自治区**市**县东红胜乡小南沟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2967807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铁矿****公司****铁矿深部普查
勘查矿种:铁
地理位置:**自治区**市**县东红胜乡小南沟村
面积:0.0410平方公里
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 拐点编号 |
地理坐标 |
|
| 经度 |
纬度 |
|
| 1 |
110°99′03.657″ |
41°26′64.041″ |
| 2 |
110°99′34.807″ |
41°26′50.717″ |
| 3 |
110°99′26.693″ |
41°26′40.092″ |
| 4 |
110°98′95.425″ |
41°26′53.416″ |
| |
0 |
0 |
四、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及理由
符合协议出让规定的情形: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合理开发利用等考虑,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的同类矿产(《矿产**分类细目》的类别,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矿产**的,向同一主体出让探矿权。
理由:本次协议出让符合《自然**部关于深化矿产**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关于“基于矿山安全生产和矿业权设置合理性等要求,需要利用原有生产系统进一步勘查开采矿产**(普通建筑用砂石土类矿产除外)的已设采矿权深部或上部、周边、零星分散**,以及属同一主体相邻矿业权之间距离300米左右的夹缝区域,自然**主管部门可以直接以协议方式出让探矿权或采矿权”的规定。
五、对公示内容提出异议的方式及途径
公示期间,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材料形式送达********管理科。地址:**市新****东街12号城建大厦1811室
邮政编码:010010电话:0471-****167
六、其他内容
深部勘查坐标范围与采矿证坐标范围有误差的,以采矿证坐标范围为准。本公示在自然**部、******厅、****门户网站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