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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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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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市禅**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6#楼公区精装修及架空层挂砖工程 |
标段(包)名称
| **市禅**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6#楼公区精装修及架空层挂砖工程 |
公告性质
| 其他 |
公告内容
**市禅**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6#楼公区精装修及架空层挂砖工程第1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 项目编号: |
**** |
| 项目名称: |
**市禅**建投恒福壹号项目住宅区二期6#楼公区精装修及架空层挂砖工程 |
|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 |
2025年4月9日 |
| 原定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
2025年4月18日9时30分 |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 第47页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 原内容: |
修改为: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
资信标 (25分) |
诚信状况(11.0分) |
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按招标项目进入资信标评审区间有效投标人的动态信用得分高低先进行排名,再按排名名次划分档次(动态信用得分相同的排名名次相同,并占用后续不同得分的排名名次)。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名次前25%(含25%)的投标人为第一档,25%~50%(含50%)的为第二档,50%~75%(含75%)的为第三档,75%~100%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每档分差为3分。 注:以开标当天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诚信管理系统查询到的**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动态信用得分为准。标书代写 |
|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4.0分) |
1、项目负责人(2分): (1)技术职称:具有装饰装修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2、其他管理人员(2分): 装饰装修专业负责人(1人,本小项最高得2分) 技术职称:具有装饰装修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装饰装修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1.以上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在职员工,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之间不得互相兼任。上述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2.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以上人员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上述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上述人员“**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人员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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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4 |
资信标 (25分) |
诚信状况(13.0分) |
采用动态信用得分评审:按招标项目进入资信标评审区间有效投标人的动态信用得分高低先进行排名,再按排名名次划分档次(动态信用得分相同的排名名次相同,并占用后续不同得分的排名名次)。动态信用得分排名名次前25%(含25%)的投标人为第一档,25%~50%(含50%)的为第二档,50%~75%(含75%)的为第三档,75%~100%的为第四档,计算结果四舍五入取整,每档分差为3分。 注:以开标当天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诚信管理系统查询到的**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资质类别:建筑业企业(施工))动态信用得分为准。标书代写 |
| 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2.0分) |
1、项目负责人(2分): (1)技术职称:具有装饰装修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2分。 注:1.上述人员需提供投标人近6个月(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为拟派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为准。2.技术职称证明材料提供有效的职称证书;3.《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后颁发的职称证书应符合《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正式实施之前颁发的职称****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即可。以上人员必须在**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省外进粤企业,上述人员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了登记手续。需提供上述人员“**市建筑诚信评价体系管理平台”人员登记备案信息网页打印件、“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查询网页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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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修改为2025年4月25日9时30分。标书代写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3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 招 标 人:**** |
| 地 址:佛****中心 |
| 联 系 人:邱先生 |
| 联系方式:0757-****3601 |
| 2025年4月9日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禅**汾江中路121号东建大厦30层A-F |
| 联 系 人:严嘉勇 |
| 联系方式:0757-****4163 |
2025年4月9日
附件(4)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01号)(签名审核).pdf下载预览
答疑澄清文件公告.pdf下载预览
答疑文件正文.pdf下载预览
挂砖.COS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