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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M-TS-BS-03-14部分地块及JM-TS-BS-03-21地块场地平整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 (一)服务内容 ****JM-TS-BS-03-14部分地块及JM-TS-BS-03-21地块约95.20亩,其中:JM-TS-BS-03-14部分地块约53.59亩,**费估算为343.77万元;JM-TS-BS-03-21地块约41.61亩,**费估算为246.03万元。该项目场地平整**费估算为589.80万元。 预算审核 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全程参与施工图预算审核工作;核实材料、设备价格;如发现施工图有缺陷或设计深度不够或不符常规设计时,应及时地向采购人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或意见。 (二)服务要求 1.应熟悉国家、省、市建设投资管理方面的有关政策、法规和知识,有丰富的基建工程预算编审业绩,且完成情况良好。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内部管理制度,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经济档案管理制度,有良好的服务态度和较好的社会信誉。 2.供应商应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工程造价的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建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为采购人节约投资的原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开展工程造价咨询工作:应按有关部门的要求,按时按质提供咨询报告 (含纸质版和对应的电子版),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负有保密责任。 3.供应商应独立完成采购人委托的工作业务,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所有服务不得侵犯其他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版权、专利等权利,不得将任务转包给第三方完成。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泄露、披露项目有关的信息。不得向项目相关单位收取任何费用,提出与评审内容无关的要求。 4.供应商必须投入足够的具有丰富的工程预算编审经验和有资质的各类工程专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对基建工程评审的各个专业领域都必须比较熟悉。详见需求书。 | ||
| 否 | ||
| 投资额(¥5,898,000元) | ||
| 仅承诺服务即可 | ||
| 无。 | ||
| 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项目服务内容全部完成止。 |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 造价咨询服务费参考《****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粤价函[2011]742号)标准收费,并结合市场调节价下浮50%计取,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价为12790.91元(其中:JM-TS-BS-03-14部分地块场地平整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为7397.29元,JM-TS-BS-03-21地块场地平整造价咨询服务费暂定为5393.62元)。最终服务金额以预算审核价为收费基数进行计算确定,并不得超过暂定合同价。 | ||
| 否 | ||
| 否 | ||
| 2025-04-11 11:3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