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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三墩乡梅树湾铅锌矿复建工程、栗山铜铅锌多金属矿采矿及梅树湾选厂扩建工程 |
| 建设地点 | **市**县 |
| 建设单位 | **** |
| 验收监测单位 | ****中心站 |
| 项目概况 | ****三墩乡梅树湾铅锌矿复建工程和栗山铜铅锌多金属矿采矿及梅树湾选厂扩建工程位于**市**县三墩乡。三墩乡梅树湾铅锌矿复建工程于2012年6月取得我厅环评批复(湘环评[2012]182号),建成了梅树湾100t/d的采矿工区、100t/d的选厂及配套建设的总库容81.4万立方的梅树湾尾矿库;栗山铜铅锌多金属矿采矿及梅树湾选厂扩建工程于2013年7月取得我厅环评批复(湘环评[2013]163号),项目**了栗山500t/d的采矿工区,改扩建了梅树湾选厂,梅树湾选厂使用梅树湾和栗山采矿工区的原矿,选矿规模由100t/d扩建至600t/d,继续使用原有的梅树湾尾矿库,最终形成年产5454t铅精矿、8251t锌精矿、1512t铜精矿的规模。本次环保三同时验收范围包括三墩乡梅树湾铅锌矿复建工程和栗山铜铅锌多金属矿采矿及梅树湾选厂扩建工程两个项目。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项目总体按环评批复要求落实了各项环保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监察局 0731-****817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