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肇高铁沙堆段鹅溪安置地配套工程

审批
广东-江门-新会区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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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发改投审〔2025〕9号

关于珠肇高铁沙堆段鹅溪安置地配套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江****人民政府:
你镇报来《****政府关于申请珠肇高铁沙堆段鹅溪安置地配套工程立项的函》(沙府函〔2025〕2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批复如下:
一、为确保珠肇高铁**至**项目顺利实施,有效解决拆迁户居住环境问题,同意珠肇高铁沙堆段鹅溪安置地配套工程(项目代码:****)建设。
二、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占地 13242.49 平方米,**毛石挡土墙110米、围墙工程450米、排污管网1300米、排水管网 1200米、给水管网1200米、电房与配套设施、路灯34套、道路7030平方米、中心公园设施建设150平方米、绿化1070平方米、垃圾收集点2个及改造排水渠110米等。
三、项目建设年限:2025年4月至2026年6月。
四、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1901.8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553.7万元,勘察费15.54万元,设计费48.28万元,监理费43.39万元,其他费用150.37万元,预备费用90.56万元。项目建设资金由珠肇高铁征拆资金统筹解决。
五、项目在工程设施、建设及使用中的能耗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能耗标准和节能规范。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安全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节约用水设施、海绵城市建设等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要求进行建设与管理。
七、加强工程建设和投入使用后的环境管理,控制施工中扬尘、噪声污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项目使用后各项指标达到环保要求。
八、本工程招标核准依据及有关招投标事项按《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和《**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相关规定。具体招标方式详见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九、项目审批的主要依据为:《珠肇高铁沙堆段鹅溪安置地配套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区城建交通重点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珠肇高铁沙堆段鹅溪安置地配套工程项目费用工程建设意见的复函》(新拆办函〔2025〕23号)、******局《关于对珠肇高铁沙堆段鹅溪安置地配套工程项目费用工程建设意见的复函》等。
十、请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依照本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他相关文件编制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并报相关行政审批部门审批。
十一、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十二、请按审批的内容和建设规模组织项目实施。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办理。

****改革局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门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核准意见: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省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有关规定,同意上述核准,请按照规定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n)发布有关招标投标信息。 2.项目估算总投资1901.84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1553.7万元,勘察费15.54万元,设计费48.28万元,监理费43.39万元,其他费用150.37万元,预备费用90.56万元。 3.非工程建设类的设备设施服务等招标、采购及实施,****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及程序执行,并到财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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