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防灾减灾综合应急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开发区****管理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开发区****管理局关于**防灾减灾综合应急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衡高政投资审字【2024】8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按照《**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衡数政规【2024】2 号)规定进行预招标 ,建设资金来自 除申报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外,不足部分由高新区资金配套解决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概况:1、建设内容:本项目拟占地12.85亩,总建筑面积14422平方米。根据使用功能划分为应急****储备库2个功能区,涵盖应急住宿区、医疗救治区、防疫隔离区、清洁盥洗区、物资储备区、垃圾储运区、指挥管理区、餐饮服务区以及满足仓储的相应设备和相应的动力、供水、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围墙、停车位等功能。 2、项目地点:****高新区冀衡路以北,中科大街以西 3、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4、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
2.2 招标范围:规划设计(含文本)、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预算),积极配合业主完成相关审查,提交业主所需的图纸(包括文本版、CAD格式电子版)、****设计部分的资料汇总整理及后期服务工作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如果有)等)。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财务、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2、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3、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公司,****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4、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投标文件中须附已知风险承诺书)。标书代写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4-10 00:00:00 至 2025-04-15 23:59:00 (**时间,下同),登录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04-3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www.****.cn)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优招标电子招投标平台 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①本项目采用“双盲”评标方式,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潜在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部分进行评审。 ②本项目属于预招标项目,存在无法实施的未知风险,参加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投标时应当提交已知风险承诺书。
名称: ****; 通讯地址:**市桃**大陆裕丰A座; 联系人:李兵; 联系方式: 0318-****693。
监督部门名称: ****
电话: 0318-****589
电子邮箱: /
否
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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