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至县农业农村局乐至县2024年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市前检测)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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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县2024年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市前检测)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4月02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更正原因:评分办法更正

更正内容: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 磋商办法5.4.评审方法、细则及标准 5.4.2.评审细则及标准中;拟派往本项目人员: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具有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初级职称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技术负责人:具有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初级职称得 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技术人员:具有检验、检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1.5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检验、检测相关专业初级职称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18分。不提供不得分。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5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如有重复按人员所得最高分计取;第1-3项须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及本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材料,第4项提供本单位在职人员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更正为:1.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项目负责人: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初级职称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技术负责人: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得3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得2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初级职称得 1分,最多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 3.供应商拟派本项目人员中技术人员: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每有一人得1.5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中级职称每有一人得1分,具有化学或食品相关检验检测专业初级职称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18分。不提供不得分。 4.供应商拟派本项目其他人员:每有一人得0.5分,最多得5分。

注: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如有重复按人员所得最高分计取;第1-3项须提供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在职证明材料,第4项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复印件及本单位在职证明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监督部门:****财政局;电话:181****2719

2、供应商信用融资:根据《****财政厅****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号)等文件精神,****政府采购中标(成交)供应商资金不足、融资难、融资贵的困难,促进供****政府采购活动,有融资需求的****政府采购网—金融服务平台,自愿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查看贷款审批情况等。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南塔街道办农经路118号

联系方式:183****21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区娇子大道侧银杏苑小区1幢3楼 (301-306)

联系方式:028-****06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28-****0655

****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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