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三大队服装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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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城市管****大队服装采购项目(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高新区城市管****大队服装采购项目(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街道空港新区金海三道1019号第三幢

成交单价:3838.00元//单人套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高新区城市管****大队服装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需求: 高新区城市管****大队服装采购项目(二次),采购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

合同履行期限:35日历天

付款方式:以实际发生金额为准,验收合格,付款90%,余下10%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

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五、评审专家名单:卢海筠、孙刘见、赵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4000元(包含评审费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亳芜园区2.5产业园7楼,联系电话:173****0681。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园区亳芜2.5产业园26楼

联系方式:0558-****0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亳芜园区2.5产业园7楼

联系方式:173****0681

2025年4月9日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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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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