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浦头镇袁滩村、吉孔村600KW****电站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区浦头镇袁滩村、吉孔村600KW****电站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网”获取“采购公告”,并于2025年4月22日9点3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竞争性磋商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区浦头镇袁滩村、吉孔村600KW****电站建设项目
二、竞争性磋商项目简介
1、工程概况:**区浦头镇袁滩村、吉孔村600KW****电站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竞争性磋商服务要求。
4、本项目预算价为****000元,最高限价为****000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5、工期:60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签发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6、质量要求:合格,通过供电部门验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竞争性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符合以下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投标时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中小企业申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承装(修、试) 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
(2)申请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无在建工程;
(4)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在职职工养老保险的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4月15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领取方式:提交电子报名材料: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应包含授权委托人联系方式及邮箱地址)加盖公章原件扫描邮件发送至代理机构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qq.com,联系电话:0514-****823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00元/份,售后不退,提交电子报名材料后联系代理机构缴费并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澄清文件相关信息
投标供应商如有澄清要求,请将澄清要求的书面文件(原件)在2025年4月17日12:00(**时间)前送达****(地址:**市**区**路38号五楼),澄清要****政府采购相关规定,逾期不予受理。
所有澄清要求的答复、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和变更信息均公布在“****政府”网站,不再另行通知,敬请关注本网站发布的信息。
六、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5年4月22日9:00(**时间)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时间)标书代写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开标室(**市**区**路38号五楼)标书代写
七、竞争性磋商的有关信息
开始竞争性磋商时间:2025年4月22日9:30 (**时间)
竞争性磋商地点:****开标室(**市**区**路38号五楼)
八、本次竞争性磋商联系事项
采购单位:****、**市**区****经济**社
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路38号五楼
联系人:庄工 联系电话:0514-****8233
九、其他事项
1、响应文件制作纸质份数要求:一式三份(一份正本,两份副本),每份
响应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2、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详见采购文件。
3、本次采购不收取磋商保证金。采购文件正文中有关磋商保证金的约定及规定均予以取消。
4、免责声明:供应商需自行核实工程现状,采购人提供信息仅供参考。
5、现场勘察:供应商应自行勘察施工现场,相关风险及费用自行承担。
6、解释权:****、**市**区****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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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经济**社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