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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3********466820C | 建设单位法人:吴成珍 |
| 朱玉胜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市 |
| **市**生态产业园紫云路 |
| 年产2.7亿只阀门系列产品、6500万只乳液泵、4000吨混炼胶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2-橡胶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C2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市 ****开发区**生态产业园紫云路 |
| 经度:118.89451 纬度: 30.70416 | ****机关:****环保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0-11-11 |
| 宁环审批〔2020〕134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3********466820C001U |
| 2023-05-29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 12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3********466820C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1881MA2RY09Q0C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881MA8L9B5D88 | 竣工时间:2024-10-04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2-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建设项目环境信息公示平台https://www.****.com/gs/detail/2?id=50214HsdPY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生产规模:年产2.7亿只阀门系列产品、6500万只乳液泵、4000吨混炼胶 排污规模:VOCs为1.3021t/a、烟粉尘为0.245t/a;废水污染物COD为1.045t/a、氨氮为0.087t/a。 | 实际建设情况:生产规模:年产2.7亿只阀门系列产品、3600吨混炼胶 排污规模:根据验收监测核算,项目VOCs为1.25t/a、烟粉尘为0.23t/a;COD、****处理厂总量中。 |
| 阶段性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混炼橡胶:配料、密炼、开炼、检验。 橡胶制品:预成型、硫化、冲切、清洗、检验等。 注塑制品:配料、注塑、修边、检验、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等。 阀门系列产品:马口铁冲压、检验、装配、检验等。 | 实际建设情况:混炼橡胶:配料、密炼、开炼、检验。 橡胶制品:预成型、硫化(含二段硫化)、冲切、清洗、检验等。 注塑制品:配料、注塑、修边、检验、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破碎等。 阀门系列产品:马口铁冲压、检验、装配、检验等。 |
| 橡胶制品增加二段硫化,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总量指标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废水措施: 橡胶产品清洗废水及设备间接冷却置换****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措施: 1、老厂区2#厂房现状注塑废气采取机械通风,以无组织形式排放。本次评价整改措施:在注塑机上方安装集气罩,通过风管接入1套“UV光解+活性炭吸附箱”组合处理,并设置1根15m高排气筒(P3)。 2、每台破碎机自带机边除尘器,经处理后排放。除尘效率99%。 3、采用封闭的配料间及集气风管;炼胶设备安装集气罩及软帘;配料及炼胶粉尘先经1套“袋式除尘器”处理,再接入1套“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组合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1),总处理规模为15000m3/h。 4、硫化设备安装集气罩及软帘,经1套“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组合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P2),总处理规模为25000m3/h。 噪声措施:高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基础、减振垫、隔声等措施。 固废措施: 1、新厂区场所的金属边角料、橡胶边角料等一般固废依托老厂区整改**的1座一般固废暂存场所。暂存后****公司。 2、新厂区产生的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废依托老厂区整改**的1座危废暂存场所。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厂区设有垃圾桶若干,收集生活垃圾,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措施:化学品及油料间、事故应急池等: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毫米厚**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等;新厂区东侧设置1座100m3事故应急池;消防系统。 | 实际建设情况:废水措施: 橡胶产品清洗废水及设备间接冷却置换****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废气措施: 1、10台注塑机设置在封闭的无尘车间内,19台注塑机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注塑废气(含试样硫化废气)采取1套“油烟净化器+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DA001)。 2、破碎机为封闭式,自带机边除尘器。 3、采用封闭配料间及集气风管;炼胶安装集气罩及软帘;配料及炼胶粉尘先经1套“袋式除尘器”后,与硫化废气接入1套“UV光解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DA002)”,总处理规模为180000m3/h。 4、硫化及二段硫化安装集气罩及软帘,收集的废气接入1套“UV光解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DA002)”,总处理规模为180000m3/h。 噪声措施:采取合理布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固废措施: 1、新老厂区均建有一般固废库,总面积约50m2,用于金属边角料、橡胶边角料等暂存,****公司。 2、新老厂区均建有危废库面积约20m2,用于废机油、废活性炭等危废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3、设有垃圾桶若干,收集生活垃圾,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环境风险措施:化学品及油料间、事故应急池等: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为2毫米厚**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厘米/秒等;新厂区东侧建有1座100m3事故应急池;消防系统。 |
| 增加试样硫化废气接入和1套油烟净化器;炼胶与硫化有机废气共用1套废气处理设施及排放口,新增二段硫化废气,污染物排放量未超过总量指标;老厂区、新厂区均建有危废库;其他均一致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1518 | 0 | 0 | 0 | 0.152 | 0.152 | |
| 0 | 0.026 | 1.045 | 0 | 0 | 0.026 | 0.026 | |
| 0 | 0.005 | 0.087 | 0 | 0 | 0.005 | 0.005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23 | 0.245 | 0 | 0 | 0.23 | 0.23 | / |
| 0 | 1.25 | 1.3021 | 0 | 0 | 1.25 | 1.25 | / |
| 1 | 厂区雨污分流管网;隔油池+化粪池。 | ****处理厂接管标准。 | 厂区雨污分流管网;生活污水设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与橡胶件清洗废水、设备间接冷****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 根据验收监测,项目废水排放满足GB27632-2011中间接排****处理厂接管标准。 |
| 1 | 注塑废气处理装置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及无组织排放限值 | 10台注塑机设置在封闭的无尘车间内,19台注塑机设置集气罩,收集的注塑废气(含试样硫化废气)采取1套“油烟净化器+UV光解净化器+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DA001)。 | 根据验收监测,注塑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特别排放限值 | |
| 2 | 炼胶废气处理装置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2- 2011)表 5标准限值;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 | 采用封闭配料间及集气风管;炼胶安装集气罩及软帘;配料及炼胶粉尘先经1套“袋式除尘器”后,与硫化废气接入1套“UV光解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DA002)”,总处理规模为180000m3/h;硫化及二段硫化安装集气罩及软帘,收集的废气接入1套“UV光解净化器+两级活性炭吸附箱+15m高排气筒(DA002)”,总处理规模为180000m3/h。 | 根据验收监测,项目炼胶及硫化废气排放口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7632-2011)中表5排放限值要求,H2S、CS2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 |
| 1 | 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了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 | 根据验收监测,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
| 1 | 地下水 危废间、化学品库、油料、事故池为重点防渗区;车间等其他区域为一般防渗区;地下水监测计划。 | 危废间、化学品库、油料库、事故池等做好重点防渗措施;生产车间其他区域采取一般防渗措施。 |
| 1 | 该项目固体废弃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 橡胶边角料、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废收****公司;收集粉尘回收再利用;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暂存危废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 1 | 新厂区建设1座100m3事故应急池;消防系统。 | 新厂区**1座100m3事故应急池;消防设备设施等。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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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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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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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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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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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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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