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入驻项目涉及村及被征收地农民: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拟征****村委会、麻盖村委会、****村委会、****村委会、****村委会范围内部分土地约2734亩,地上建筑物13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土地范围、面积、权属
(一)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1.白海子镇圣家营村、麻盖村、赵家村范围(约1761亩)
地块一:号圣路东侧、**大街南侧、巴音纬一**侧、蒙穗项目区西侧地块约361亩。
地块二:巴音一路东侧、****电站南侧、巴圣街西侧、巴音纬二**侧地块约284亩。
地块三:巴音一路东侧、巴音纬一**侧、巴圣街西侧、**大街南侧地块约200亩。
地块四:巴圣街东侧、纬十**侧、经六路西侧、纬九**侧地块约400亩。
地块五:盈通项目区西侧地块约80亩。
地块六:巴音纬六**侧地块大约40亩。
涉及拆迁院落10处(麻盖冀家村8处、赵家村2处)。
2.巴圣街管网项目、号圣路管网项目占用白海子镇圣家营村、麻盖村、富贵村范围土地(约396亩)
3.白海子镇六苏木村范围(约973亩)
地块一:平赛**侧、**路西侧、纬三**侧、**南路东侧地块约441亩。
地块二:纬三**侧、**南路东侧、平赞**侧、**路西侧地块约420亩。
地块三:**路西侧、工业南街北侧、中银保信南侧地块约112亩。
涉及拆迁院落3处。
(二)征收土地的面积:以实地丈量或勘测登记的面积为依据。
(三)征收土地的地类:以土地现状地类为基础,以土地利用现状图斑、实地勘测的结果及相关政策为依据。
二、土地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开发区入园项目建设。符合《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六款规定。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政府将组织对拟征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进行现状,调查。拟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及其他权利人应当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自治区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调整更新成果的通知》(内政办发〔2023〕92号)执行。附属物及青苗补偿标准按照《****政府关于同意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批复》(内政字〔2024〕77****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分配比例》的通知(乌政办发〔2024〕16号)的规定执行。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通告。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期10个工作日,自2025年4月9日起至2025年4月19日止。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本公告公****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调查结束后5日内,****分局提出书面申请,经处理后对结果仍有异议的,可在取得处理结果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听证,逾期提交或不提交书面申请、逾期申请听证或不申请听证的,均视为放弃相关权利。****分局**有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