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中医院强脉冲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中标结果更正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项目编号 **** 统一交易标识码 H02-123********579432C-****0211-000204-5
信息发布时间 2025-04-09 15:58:35
采购公告信息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强脉冲光治疗仪采购项目(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3月04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本项目原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九条及招标文件第27.3的规定,现按照2025年3月04****委员会出具的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位中标候选人“****”为本项目的中标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市**区**路34号都市大厦B座605室

成交金额:****000.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500.00元

供应商的得分:75.92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强脉冲光治疗仪

品牌:科医人

规格型号:M22

数量:1台

单价:****000.00元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货物类标准计取,金额为:17145元,由成交人支付。

更正日期:2025年4月09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供应商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联系电话:0556-****202。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街道**大道99号

联系方式:程先生 0556-****0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县人民西路410号

联系方式:虞女士 133 3556 05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虞女士

电 话:133 3556 0520

五、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标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得分材料

5.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附件下载1
附件下载2
附件下载3
附件下载4
附件(4)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