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发改核准〔2025〕2号
****改革局关于**35千伏闪桥(**)台区及配套线路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报来**35千伏闪桥(**)台区及配套线路工程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区登塘镇负荷增长需求,进一步优化偏远地区网架结构,有效提高供电质量及供电可靠,依据《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同意建设**35千伏闪桥(**)台区及配套线路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市登塘镇闪桥村,不涉及新增用地。
三、项目本期**35千伏变电台区1个,容量为5000千伏安;**35千伏单回架空线路长约0.25千米。
四、项目静态投资为426.96万元,****电站工程静态投资335.34万元,线路工程静态投资 91.62 万元。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不低于20%。工程计划于2025年12月建成投产。
五、工程招标方案见招标核准表。请项目业主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好招标工作。
六、项目核准的相关文件依据分别是《****能源局关于**省电网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能电力函〔2024〕151号、《****政府关于的复函》、《******局关于** 35 千伏闪桥(**)台区及配套线路工程塔基和站址用地情况的说明》、《**供电局关于印发** 35 千伏闪桥(**)台区及配套线路工程(线路部分)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意见的通知》(潮供电计〔2025〕11号)、《****供电局 2024 年第四批中低压配电网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潮供电计〔2025〕13号)等。
七、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时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申请,我局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决定。
八、请****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境影响评价等相关手续。
九、项目予以核准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附件:1.招标核准意见
2.电力项目安全管理和质量管控事项告知书
****改革局
2025年4月9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政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