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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1号)和《关于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报有关工作的通知》(陕国土资环发〔2017〕11号)要求,****于2025年4月1日完成了对《**市耀****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现将该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及审查意见进行公示。
公示期自公示日起7个工作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存在异议的****分局反馈。以单位名义反馈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区步寿**段
联系单位:********监测站
邮 编:727100
联系电话:0919-****902
附 件:《**市耀****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pdf
《**市耀****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专家评审意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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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