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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集团**县航埠镇100MWp林光互补光伏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集团**县航埠镇100MWp林光互补光伏项目
项目建设地点:**市**县航埠镇航埠村,110kV升压站位于光伏场区中部
工程性质:**
建设内容:**县航埠镇100MWp林光互补光伏项目位于**市**县航埠镇航埠,共27个光伏阵列区,共181792块550Wp双面双玻单晶组件,每个组串单元由26块单晶硅组件组成,按2×26/2×13块列布置,共5回集电线路进升压站,110kV升压站位于光伏场区中部,利用土地面积约为1690亩,装机容量约100MWp
建设单位:****
运营单位:江****公司
公示期: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181****138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公示开始日期: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