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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集团**县航埠镇10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110kV升压站及线路送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资料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集团**县航埠镇100MWp林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110kV升压站及线路送出工程
项目建设地点:**市**县航埠镇航埠村
工程性质:**
建设内容:****集团(航埠)110kV升压站位于**市**县航埠镇航埠村,升压站总占地面积约6216m2,采用户外布置,主变容量1×105MVA,配置-25Mvar~+25Mvar的SVG动态无功补偿装置,**110kV出线间隔1个,输电线路途经**市**区秋溪镇以及**县航埠镇境内,本工程线路如下:****集团(航埠)110kV升压站~才都110kV变电站线路工程,线****集团(航埠)110kV升压站,终点为已建的才都110kV变电站,才都110kV变电站内**扩建间隔。
建设单位:****
公示期:2025年4月9日—2025年5月9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王工181****1384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