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矿产**法》《矿产**开采登记管理办法》《自然**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矿业权出让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5〕31号)等法律法规**策规定,****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省**市**县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
地址:**市佛子岭中路101****指挥中心B楼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
地址:**市梅**路49号市农业科技大厦三楼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一)矿山名称:**省**市**县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二)开采矿种:建筑石料用灰岩矿
(三)地理位置:**市**县马店镇
(四)**面积及范围:**面积0.494平方公里,由41个拐点坐标圈定,拐点坐标及开采标高如下表:
采矿权范围拐点坐标表
| 序号 |
X |
Y |
序号 |
X |
Y |
| 1 |
****688.21 |
****7287.14 |
22 |
****962.77 |
****8565.47 |
| 2 |
****723.05 |
****7494.62 |
23 |
****904.56 |
****8637.91 |
| 3 |
****660.44 |
****7463.16 |
24 |
****813.53 |
****8668.12 |
| 4 |
****643.22 |
****7473.13 |
25 |
****800.78 |
****8590.82 |
| 5 |
****640.14 |
****7514.11 |
26 |
****689.34 |
****8263.12 |
| 6 |
****649.77 |
****7554.74 |
27 |
****698.43 |
****8003.17 |
| 7 |
****553.51 |
****7546.6 |
28 |
****916.06 |
****8023.97 |
| 8 |
****447.53 |
****7602.34 |
29 |
****012.14 |
****8063.31 |
| 9 |
****418.32 |
****7704.29 |
30 |
****143.78 |
****8102.06 |
| 10 |
****286.89 |
****7720.76 |
31 |
****111.45 |
****7986.84 |
| 11 |
****289.75 |
****7758.18 |
32 |
****085.90 |
****7929.71 |
| 12 |
****421.24 |
****7748.73 |
33 |
****987.24 |
****7755.47 |
| 13 |
****427.83 |
****7817.25 |
34 |
****144.86 |
****7660.45 |
| 14 |
****530.52 |
****7916.03 |
35 |
****187.82 |
****7633.13 |
| 15 |
****448.78 |
****7990.10 |
36 |
****297.18 |
****7563.05 |
| 16 |
****247.89 |
****7954.81 |
37 |
****318.10 |
****7535.59 |
| 17 |
****214.78 |
****8124.81 |
38 |
****328.71 |
****7494.64 |
| 18 |
****194.21 |
****8230.3 |
39 |
****322.27 |
****7449.32 |
| 19 |
****146.49 |
****8275.07 |
40 |
****244.48 |
****7305.58 |
| 20 |
****063.69 |
****8258.05 |
41 |
****288.72 |
****7141.74 |
| 21 |
****023.63 |
****8313.15 |
|||
| 西部:拐点编号 1-9 、35-41 范围:面积:0.1624km2 ,开采深度:由+114m~-5m 标高; 中部:拐点编号 9-17、30-35 范围:面积:0.1329km2 ,开采深度:由+114m~+10m 标高; 东部:拐点编号 17-30 范围:面积:0.1987km2,开采深度:由+114m~-20m 标高; 2000 国家大地坐标系 |
|||||
特别告知:本次出让标的不包括土地使用权和其他物权。
(五)出让**储量:依据《**省**县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勘探报告》及《评审意见书》,本次出让**省**市**县煤山建筑石料用灰岩矿**量2584.80万立方米(7185.74 万吨),综合利用剥离物 562.24 万吨;
(六)出让年限:14年8个月(含基建期1年6个月),自竞得人取得采矿许可证之日起算。
(七)起始价:80000万元。
(八)**开发利用情况:已委托专业机构编制矿产**开发利用方案,竞得人须按照开发利用方案进行开采。
(九)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组织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并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矿山建设和开发利用,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四、竞买申请人资格条件
1.竞买申请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登记的营利法人。外商投资矿产**开采企业应持有商务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外商投资企业参与竞买本****管理部门意见。
2.未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4.竞买人需具备与矿山开采相匹配的资金实力,应具备规模化开采、安全生产、污染防治、地质灾害防治以及生态环境修复等相应的资金、技术、装备、人才实力。
五、出让公告、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和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一)出让公告时间
2025年4月9日至2025年5月15日
(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
2025年4月10日9时至2025年5月15日16时止。
2.报名方式
意向竞买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114.****.113:9016/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矿权交易模块进行报名。经审核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电子标服务
3.报名材料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附件2);
(4)本公告第四项“竞买人资格条件”中第2条相关网站及系统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
(5)竞买保证金凭证(或保函)(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提供电子转账凭证。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的,提供见索即付独立保函(全额保证金质押),并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报名无效。
4.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6时。标书代写
(2)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大写)(¥8000万元)。
(3)竞买保证金接受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
竞买保证金以转账方式缴纳的,竞买保证金须缴纳至以下账户,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①户名:****财政局
账号: 122********000976
开户行:****银行****公司**县支行
②户名:****支付中心
账号:200********910********5041001
开户行:****银行****公司鑫星支行
③户名:****财政局
账号:176********00003388
开户行:徽商银行****支行
意向竞****银行账户名称必须与报名单位名称一致。
****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须竞买人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的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银行保函有效期自出函之日起12个月,保函受益人为****。
(4)未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于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径退回,不计利息。银行保函专项用于竞买担保,未竞得人可于挂牌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保手续。
(三)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
本出让公告下方附件下载获取,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标书代写
六、出让方式、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一)出让方式
网上挂牌。
(二)挂牌时间地点
1.挂牌报价时间:2025年5月16日9时至2025年5月 30日10时30分止。
限时竞价时间:2025年5月30日10时34分开始。
2.意向竞买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市公共**交易系统(http://114.****.113:9016/TPBidder/memberLogin)进入矿权交易模块进行报价。
(三)确定竞得人标准和方法
1.本次采矿权出让为无底价挂牌,采用增价报价方式,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500万元或人民币500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四)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网上挂牌成交后,网上交易系统确定竞得候选人。竞得候选人应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
(五)成交结果公示
成交结果将于《采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部网站、****网站、****网站、****政府网站公示10个工作日。
七、出让合同签订及出让收益缴纳
成交结果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期满后20个工作日内与****、****规划局签订《采矿权出让合同》,成为竞得人。竞得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采矿权出让收益,未按《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间足额缴纳出让收益的,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全部出让收益2‰的滞纳金,加收的滞纳金不超过欠缴金额本金。
八、注意事项及风险提示
1.竞买人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采矿权出让竞买,对所提交的文件和其他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违反公共**交易法律法规,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竞买人,将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的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联合惩戒,存在出让文件中相关违约情形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矿产**开采具有高风险、高投入的特点。出让人提供的相关地质资料基于现阶段的认识,仅供参考,本次出让采矿权实际开采**量、矿体赋存状况、品位等可能与勘探报告有误差,竞买人应谨慎应对、充分调查评估。
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建议意向竞买人/竞买人自行踏勘,充分了解出让范围内的村庄、道路、水体、地表附着物等对开采的影响,并做好相关风险评估。
3.竞得人在矿山建设和矿产**开发利用过程中,须按照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爆破作业、取水、水土保持、河道、文物、水利设施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相应许可和手续等。在开采过程中需遵守重要公路、铁路、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建成区、城镇开发边界、林地等相关规定,并按要求施工,公路两侧按要求预留通道。
开采过程中需要用地的,竞得人需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办理临时使用土地、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和供应等相关手续、缴纳相关费用,未获用地批准前不得动工。临时使用土地的,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不得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使用期满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恢复到原地类或者复垦达到可供利用状态。开采过程中应遵循合理和集约节约用地的原则,不占或少占耕地、林地,按规定办理使用耕地、林地手续。
4.不依法履行土地复垦、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等义务的,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5.因法律法规**策发生调整的,采矿权出让人和竞得人应按新的法律法规**策执行。
6.竞买人一经报价,即表示对出让标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已经了解并自愿承担全部责任。
九、特别约定
1.本采矿权**及影响区范围涉及房屋、土地、林地、青苗等地上附属物补偿事宜,****政府协调处置,所需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2.本次出让的采矿权范围目前位于**市市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内,但已不在此前国家、省、市重新划定后的各级水土流失防治区范围内(初步成果),各级水土流失防治区范围划定成****人民政府公告后正式生效。若《采矿权出让合同》签订12个月内,国家、省、****政府未将该**范围调整出市级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则出让人有权解除《采矿权出让合同》,已缴纳的采矿权出让收益按无息全额退还。在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范围重新划定成果正式公告前,不予办理采矿许可证,竞得人不得改变该采矿权范围内的地形地貌,不得进行任何建设活动。
十、对交易采矿权提出异议的方式
如对出让的采矿权存在异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提出。联系电话:0564-****912、****790。
十一、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公告等相关信息同时在中华人民**国自然**部网站、****网站、****网站、****政府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2.本次挂牌只接受竞买人在网上竞买通道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3.本次出让公告其他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和通知。
4.本公告期内如有其他变更事项,出让人将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补充公告与本公告具有同等效力,补充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补充公告为准。
十二、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850、0564-****897
十三、监督投诉电话
监督投诉电话:0564-****912、****790
十四、附件
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
2.竞买声明
3.挂牌出让文件
****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