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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中心﹝2021﹞15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经办规程(暂行)》****中心﹝2021﹞14号)文件精神,****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2025年申报医****药店****药店进行评估,****小组进行复核。现将此次评估合格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6日,如有异议,****医保局反映。
联系地址:****中心3****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558-****302
****保障局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