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首阳镇“四个一批”董家堡村村集体经济提升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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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首阳镇“四个一批”董家堡村村集体经济提****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四个一批”产业发展项目实施方案批复、陇农发【2025】6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2025年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规模:**占地429.18㎡的阳光棚1座,购置智能履带色选机(1.8米、双层)及配套提升机、空压机等设备1套;购置吸尘设备1套;购置双除尘风筛清选机1套(包含提升机、筛片24张、筛框8个);**生产用房(53㎡)2间;场地硬化395㎡。

2.2 建设地点:**县首阳镇董家堡村;

2.3 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5年5月8日,竣工日期2025年6月22日,总工期45天;

2.4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两个标段,第一标段为工程施工,第二标段为设备购置;

2.5 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即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资格,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第二标段: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合法有效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3.2 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非法分包和转包。

3.3 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资格审查文件内容之一。

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年4月10日至2025年4月14日;

4.2 获取地点:****(**县**镇)。

4.3 获取方法:领取时,需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资质证、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原件及以上资料复印件一式两份(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标书代写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4月30日9:00时(**时间下同),地点为****开标厅。标书代写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需递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授权委托书,单独密封递交带投标单位电子签章的PDF格式U盘投标文件一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经济信息网站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县首阳镇

联 系 人:王金妹

联系电话:181****4269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雁北街道南滨**路5222名城广场3号楼10层1030室

联系人:黄娟娟

电 话:180****0716

招标进度跟踪
2025-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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