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我区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促进秸秆转化增值,努力提升秸秆收、储、运、销、用全链条产业化运营能力。拟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一批有经验、有实力、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经营主体。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区区域内正在从事或者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秸秆综合利用肥料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建设内容
1.计划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站点1处,重点支持实施主体进行秸秆收储设备购置;
2.计划肥料化利用站点1处,重点支持实施主体进行秸秆收集、加工利用设备购置;
3.计划遴选玉米秸秆还田深耕服务组织,重点支持实施主体开展秸秆精细化还田深耕作业2万亩。
三、遴选对象条件
1.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或依法批准成立的经营主体;
2.****银行账号;
3.经营主体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4.肥料生产企业需具备生产资质;
5.购置设备的主体具备一定的资金购置能力。
四、补助标准和要求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收储站点和肥料化利用购置设备不高于总投资的50%标准给予补助(享受农机补贴等其他中央补贴政策的,不进行补贴)。玉米秸秆还田深耕按照每亩68元进行补助。项目任务完成后,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
五、遴选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上报资料和现场进行考察。报局党组研究,在网上公示后确定。
六、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收储点和肥料化利用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点(肥料化利用)建设申请表;
2.实施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筹资金配套资金能力证明(开户行账户余额等);
4.肥料化利用企业需提供肥料生产许可证;
5.企业征信证明;
6.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点建设计划或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肥料化建设计划(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内容、措施等)。
(二)玉米秸秆精细化还田深耕作业主体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包括主体基本情况、近年作业实施情况、计划深耕面积等;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玉米秸秆精细化还田深耕作业能力证明,包括农机具行驶证、农机具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七、报送要求
报送的各项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5年4月11日****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辉,联系电话:180****7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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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5年度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储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提高我区秸秆综合利用能力,促进秸秆转化增值,努力提升秸秆收、储、运、销、用全链条产业化运营能力。拟在全区范围内遴选一批有经验、有实力、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产业的经营主体。现将遴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区区域内正在从事或者有意愿从事秸秆综合利用的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社、秸秆综合利用肥料企业等经营主体。
二、建设内容
1.计划建设秸秆综合利用收储站点1处,重点支持实施主体进行秸秆收储设备购置;
2.计划肥料化利用站点1处,重点支持实施主体进行秸秆收集、加工利用设备购置;
3.计划遴选玉米秸秆还田深耕服务组织,重点支持实施主体开展秸秆精细化还田深耕作业2万亩。
三、遴选对象条件
1.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注册或依法批准成立的经营主体;
2.****银行账号;
3.经营主体信用良好,无失信记录;
4.肥料生产企业需具备生产资质;
5.购置设备的主体具备一定的资金购置能力。
四、补助标准和要求按照先建后补原则,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根据收储站点和肥料化利用购置设备不高于总投资的50%标准给予补助(享受农机补贴等其他中央补贴政策的,不进行补贴)。玉米秸秆还田深耕按照每亩68元进行补助。项目任务完成后,聘请第三方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资金。
五、遴选程序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对申报主体上报资料和现场进行考察。报局党组研究,在网上公示后确定。
六、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一)收储点和肥料化利用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点(肥料化利用)建设申请表;
2.实施主体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自筹资金配套资金能力证明(开户行账户余额等);
4.肥料化利用企业需提供肥料生产许可证;
5.企业征信证明;
6.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点建设计划或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肥料化建设计划(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建设目标、内容、措施等)。
(二)玉米秸秆精细化还田深耕作业主体需提供的材料
(1)申请书,包括主体基本情况、近年作业实施情况、计划深耕面积等;
(2)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3)玉米秸秆精细化还田深耕作业能力证明,包括农机具行驶证、农机具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七、报送要求
报送的各项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于2025年4月11日****农业农村局科教科,过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辉 联系电话:180****7600
附件: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项目收储点(肥料化利用)建设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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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