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招标内容: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本项目采购量为框架预估量,具体采购内容以我方下达采购订单为准:
| 需求名称 |
采购规模(套) |
| 圆形井具φ760 |
656 |
| 双翻井盖(1200×900) |
386 |
| 单翻井盖(900×700) |
2664 |
| 矩形井具(500×400) |
154 |
| 合计 |
3860 |
1.2 采购执行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
1.3 到货期:
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将货物送达至**移****公司库房并落地。
1.4 质保期
自终验合格后第2日算起2年。
1.5 框架合同上限金额及算方式:
本项目采用“框架+订单”方式进行合同签署,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按照中标供应商报价总金额(含税)*供应商所中标份额签订,实际采购金额以下达的采购订单金额为准。
1.6 标包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本次招标项目中标人数量为3家,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第一名分配50%份额;
第二名分配30%份额;
第三名分配20%份额。
1.7 最高限价:
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标包1 | 井圈井盖 | 套 | 3860 |
2.1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采购包)或者未划分标包(采购包)的同一项目投标。
2.2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所开具的同类产品业绩的发票累计金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注:①提供中国移动供应商信息核查(井圈井盖产品)申报表认定的销售业绩,其发票开具时间及发票金额,以供应商信息核查申报表认定的信息为准(****小组发出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不予记取)。
②提供未被中国移动供应商信息核查(井圈井盖产品)申报表认定的销售业绩,需具备业绩合同及与合同相对应的发票原件扫描件,框架协议须附订单合同,否则不予记取,所****税务局网站验证的不予计取。
2.3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备经“中国计量认证(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提供本次采购内容中球墨铸铁1200mm × 900mm/C250及球墨铸铁单翻900mm × 700mm/C250型号产品的检测报告)。
注:(1)检测报告中必须明确标注检测机构是否具备上述认证。
(2)检测报告中受检单位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2.4投标人应能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或3%;如非上述税率,应提供税率减免、优惠等政策证明。
2.5样品: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加重型φ760mm\D400井具样品一套(包含配件),作为技术评审及后期质量检测、考核的依据。标书代写
2.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集团有限公司及****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7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且影响履约、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满足技术规范书要求的加重型φ760mm\D400井具样品一套(包含配件),作为技术评审及后期质量检测、考核的依据。
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样品递交地点:****远达大街普洛斯**高新产业园B区南门。
样品递交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金英浩、0431-****2360。
6.2检测相关费用:本项目不涉及。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省**市**区锦湖大路1566号
招标人联系人:温经理
招标人联系方式:138****666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开发区和美路999号****中心B座1502
项目招标师/负责人:徐茂盛、齐朋、马海、赵雅文、王超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王若凡\王超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59****9471\137****0213
电子邮件:****@163.com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异议渠道: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方式:0431-****2325,138****0061
邮箱:cgts@jl.****.com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行政监督部门:****管理局
1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本项目投标时,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需提交投标保证金:15000元人民币。
11.2 供应商网上招投标操作咨询
(1)供应商针对会员注册、电子钥匙办理、网上招投标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0123,联系邮箱:****@chinamobile.com。
(注:服务热线接听时间为:工作日9:00-18:00)。
(2)供应商在项目参与时所留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将作为唯一联系方式,请务必保证信息准确。
11.3 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对开标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44条规定,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注:本项目实行系统公开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解密、开标唱价,各投标人通过登录系统查看开标情况,提出问题与异议及确认开标记录。中国移动将在系统设置提异议的截止时间,请关注系统流程,超出截止时间未提出异议的视为无异议。
(3)对评标结果的异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54条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4)提出异议的事项应具体,应提供真实有效线索及证明材料,可查证,如未提供真实可靠的证明材料,属扰乱评审秩序,可不予受理;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附件1:关于异议和投诉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11.4本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局实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