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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我院对****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现将环境保护验收结果予以公示。
如公众对该工程环境保护验收情况有意见或建议,可通过如下方式反映。
建设单位:
****
建设单位联系人:吴主任,联系电话:0759-****276
通讯地址:**县**镇**大道北侧四层楼
验收单位:
****勘察院
验收单位联系人:周工,联系电话:020-****7064
邮箱:****@qq.com
通讯地址:**市**区湖畔路3号**核力大厦
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
附件:《****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公示版).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