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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应答人:
国网****公司2025年省管产业第一次服务类授权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的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出。
| 分标编号 | 分标名称 | 包号 | 推荐的成交候选人 | 补充说明 |
| **** | 兴诚公司食堂食材供应服务 | 包3 | **** | 公示期内推荐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本标包,按照采购文件推荐成交规则及限**则进行补充公示 |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质疑,提出质疑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质疑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前提出。
2.应当提交质疑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质疑人的名称;
(3)质疑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质疑人为法人的,质疑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质疑人为个人的,质疑书必须由质疑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质疑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质疑人不能证明是所质疑招标投标活动的投标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质疑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质疑事项已经答复,且质疑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质疑人不得以质疑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0319-****777、0311-****4343;
电子邮箱:****@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