砂、碎石材料采购招标文件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区CPPQ-A4-5地块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2、工程地点:**市**区长贤路以南,萝岭路以东
3、建设单位: ****
4、施工单位:****
5、建筑面积:230000㎡
6、招标联系人:谢建明185****7973
第二条:招标要求
1、物资名称:中砂、碎石
2、招标方式: 公开 。
3、招标内容: 中砂碎、石采购。
4、质量要求: 符合各项材料的行业标准
5、交货地点:**区CPPQ-A4-5地块项目场内
6、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3天通知中标单位 。
7、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一般纳税人/小规模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报价要求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备注 |
1 |
砂子 |
中砂 |
m3 |
1000 |
||
2 |
碎石 |
5-10mm |
m3 |
2000 |
2、厂家要求: / 。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含增值税一票制价格,包含装卸费、运费、税率(3%增值税专用发票) 、装卸费。
第五条:结算方式
1、付款时间及方式: 甲、乙双方每月15日(账期: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供货小票进行对帐,甲方在收到发票的第三个月月初,支付账单金额的85%,履行完毕全部供货义务后以双方共同签字确认的结算单进行对账,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第三个月月初付至结算金额的100%。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3、发票约定: 增值税专用发票
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
第六条:投标须知
1、投标网址:施工云采网(http://www.****.com/)
2、投标人在投标前须在施工云采网完成注册(自行注册****集团《集采供应商名录》后方可参与报价。
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书视为无效标。
(1)提交的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响应的;
(2)投标人恶意串通投标情形的;
(3)投标人投标报价经评审判定存在明显故意重大不平衡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
(4)在招标中,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第七条:时间要求
1、投标截止时间: 2025 年 4 月 15 日 16 时40分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 2025 年 4 月 18 日 17 时30分。标书代写
第八条:其它
1、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集采管理部。
2、投标方在货物全部供齐之前,不得因资金问题停止供货,影响正常施工,给招标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投标方承担。
3、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对投标方的要求
(1) 运输车辆尾气排放符合省、直辖市环保部门要求;
(2) 出场车辆整洁,车况保持良好;
(3) 投标方应严格遵守招标方施工场区内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规定;
(4) 车辆和人员在施工现场内移动,由于车辆和人员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一律由投标方负责;
4、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争议,须由招、投标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法院起诉。
| 中砂 | m3 | 1,000.00 | 2025-04-20 | ||||
| 碎石 | 5-10mm | m3 | 2,000.00 | 2025-04-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