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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城市管家服务项目补疑(三****)
一、磋商文件变更内容:
无
二、磋商文件补充内容:
无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内容:
1、关于“投标人提供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是否予以认可”的提问。
答:提供市政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不予以认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须提供环境相关专业(或给排水)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予以认可。
2、关于“****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或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的关于绿化养护类的奖项是否予以认可”的提问。
答:予以认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关于“投标人提供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是否予以认可”的提问。
答:如果投标人提供的市政公用工程类业绩内容包含基础设施管养(含数字城管等平台应急案件处置回复或建筑垃圾等垃圾的清运或户外广告维修与拆除或违法建设的治理与拆除或市政公共设施日常管养与维修或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或环保应急内容)或雨水积涝点治理的将予以认可,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关于“投标人拟****行业协会****研究会(发证机构提供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截图)颁发的环境保护工程师资格是否满足要求”的提问。
答:不予认可,职称与职业资格并不是一类证书,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投标人为本项目拟配备的环保负责人须具有环境(或给排水)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四、延期部分内容:
无
注:此补疑视同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磋商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
地址:**市**区耀远路368号
联系人:沈昕毓
电 话:0551-****9526
招标代理:****
地 址:**市**区**路335号(蓝钻尚界)B座4楼
联 系 人:王工
联系方式:0551-****3226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