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中心大楼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025年-2027年)(二次)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3月20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5-04-10 09:30:00,更正为:2025-04-25 09:3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5-04-10 09:30:00,更正为:2025-04-25 09:30:00。标书代写
| 序号 |
服务内容 |
分项采购预算(万元/年) |
分包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 |
备注 |
| 1 |
饭堂管理 |
42.10 |
餐饮服务 |
按各采购单位预算占比,按实结算 |
| 2 |
会务管理 |
22.48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按各采购单位预算占比,按实结算 |
| 3 |
公共设施维护 |
25.94 |
物业管理 |
按各采购单位预算占比,按实结算 |
| 4 |
外墙清洗 |
3.24 |
物业管理 |
按各采购单位预算占比,按实结算 |
| 5 |
化粪池、隔油池清疏 |
0.36 |
物业管理 |
按各采购单位预算占比,按实结算 |
| 6 |
电梯维修保养 |
3.48 |
工业 |
按各采购单位预算占比,按实结算 |
| 7 |
高压设备维保 |
1.44 |
工业 |
按各采购单位预算占比,按实结算 |
| 8 |
消防设备维保 |
3 |
工业 |
按各采购单位预算占比,按实结算 |
| 9 |
机械停车系统维保 |
1.93 |
工业 |
按各采购单位预算占比,按实结算 |
2、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里的“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第2款.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备注第2点调整为:(2)供应商为本项目采购主要标的对应行业(物业管理)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供应商须将适宜分包的内容(具体见需求)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分包给符合分包标的对应行业(具体见需求)划分标准的小微企业。采取分包的供应商,则提交《分包意向协议书》(双方盖章)和《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声明接受分包的供应商企业中小企业情况,由供应商盖章); (投标人与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且负责人非同一人)。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5年04月09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无
名 称:****(省中心本部)
地 址:**市**区芳园路8号
联系方式:020-****8594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越华路112号珠江国际大厦3楼
联系方式:020-****6865
项目联系人:黄工
电 话:020-****6865
****
2025年04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