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我县精密机械产业发展,打造“高精尖端”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县工信局起草了《**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发展十条措施(2025-2026)》(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十条措施》)。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确保该《十条措施》符合市场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从即日起至2025年3月18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5年3月12日至3月18日。如认为该《十条措施》内容存在违反《反垄断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等含有排除或限制市场竞争的内容,请于2025年3月18日18:00前以邮件形式反馈至邮箱****@163.com,或拨打电话0596-****799反馈。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发展十条措施(2025-2026)》(公开征求意见稿)
****信息化局
2025年3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
促进**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发展十条措施(2025-2026年)
(公开征求意见稿)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示范区的意见》、《**省实施中国制造2025行动计划》,****省政府将******园区列为闽台产业**“五区十园”之一、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中鼓励**工具机企业入驻的****园区、以及**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要求推进**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建设的重大任务,建设以丰田园、高新园、**园、**园为载体,以丰田园为核心区,重点发展数控机床、绿色铸造、关键基础件、农业机械、食品机械、纺织机械、工程机械、医疗器械等“高精尖端”重大装备制造的产业园。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强化资金引导扶持
设立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总额度为5000万元的精密机械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鼓励精密机械企业科技创新、技术改造、品牌培育、园区建设、人才建设等,推动全县精密机械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二、促进项目有效投资
加快引进大项目落户。对引进的世界500强、**百大、央企、民企500强企业投资1亿元以上精密机械项目,强链补链重点项目,在优惠政策方面实行“一事一议”。
三、支持园区强链补链
产业链重点项目。对引进我县机械装备产业强链补链重点项目:机床绿色铸造、控制系统、刀库、主轴、线轨等项目,投产后,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以实际固投发票为准,分档次按实际固投达到500万元(含)至2000万元,给予单个项目奖励10万元;实际固投达到2000万元以上(含),给予单个项目奖励20万元。
四、鼓励企业做强做大
1.构建中小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对首次通过“专精特新”、“专精特新小巨人”认定的精密机械企业,给予国家级、省级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2.培育精密机械龙头企业。对新获评为省级工业龙头企业(含培育类)、市级工业龙头企业的精密机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同一家企业最高奖励20万元)。
五、强化技术改造提升
1.鼓励成长型小微企业技术改造。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技术含量,对成长型小微精密机械企业购买生产设备或先进技术投资额达到50万元(含)以上的,分别按购买生产设备或先进技术投资额的发票(扣除增值税)的10%比例给予奖励,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2.鼓励精密机械企业实施技术改造。对实施省、市级重点技改项目的(总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按项目设备投资额(设备实际投资额300万元及以上)的10%(含省级财政承担部分)给予补助,单个项目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六、实施创新驱动发展
1.支持拓展新模式新业态。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中心的精密机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80万元、50万元、10万元。对精密机械企业获得**省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0.5万元奖励;获得**市创新创业大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0.2万元奖励。
2.鼓励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中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创新平台、服务平台的精密机械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50万元、10万元。
七、推进园区智能制造
1.鼓励企业研制重大技术装备。对精密机械企业研发生产的通过国内、省级认定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除上级资金补助外,再给予国内首台(套)、省内首台(套)每台(套)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
2.鼓励企业购买云服务。给予精密机械企业上云费用最高不超过50%的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鼓励企业品牌建设
鼓励企业参与标准制(修)订。对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精密机械企业,除上级资金奖励外,每个项目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5万元;多个单位参与制(修)订同一份标准的,原则上只对参与程度最高的一个单位予以奖励(参与程度:以标准文本中的起草单位排名为准)。
九、引导企业开拓市场
1.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销会
(1)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展会
标准展:****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境内外展销会,境外每次补助4.5万元,国内市外展单家一个展位补助1.2万元,每增加一个展位补助0.3万元,最高补助八个共3.3万元。市内县外展每次补助0.8万元,县内展每次补助0.2万元。
特装展:****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各种境内外展示与订货会,需统一展示**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形象的,由**县****服务中心进行特装布置,按实际支出补助,每次补助不超过15万元(两年内不超过4次)。
(2)企业自主参展。参照标准展标准,补助次数一年中不超过6次。需向县主管部门申请报备,提供参展相关文件,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1.鼓励校企办学。**一职校开办机械加工技术、机械制造技术、数控技术应用及机械设计与制造等专业,采取校企**办学模式,试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智能装备应用、维修专业技术人员的,对在**一职校就读、或有校企**院校就读的上述专业学生,毕业后在**精密机械制造企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就业连续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2.鼓励高校学生到机械企业任职。大学院校机械类、电子软件类专业应届毕业生到我县精密机械企业工作,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0.5万元,就业连续3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
3.鼓励考取技能等级证书。鼓励企业员工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初级给予奖励0.02万元、中级给予奖励0.05万元、高级给予奖励0.1万元。
4.人才子女就学政策。涉及台籍人员****教育局《****小学、幼儿园台胞子女入学指南》(靖教〔2024〕39号)执行。
十一、附则
1.****工信局负责解释。
2.对精密机械重大产业项目,采取“一事一议”方式予以重点支持。
3.同一套设备享受不同条款补助,取最高值享受,不重复享受。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每年兑现一次。
4.本措施提到的精密机械企业,****工信局聘请专家参照相关认定标准负责认定。
5.本措施有效期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此前制定的政策规定和本措施不一致的,以本措施为准。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附件:**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发展十条措施实施细则
附件
**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发展十条措施实施细则
第一条 ****政府****园区列为闽台产业**“五区十园”之一的重大任务,确保相关惠企政策兑现到位,进一步推动**闽台精密机械“高精尖端”产业园快速健康发展。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申请补助和奖励的精密机械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企业依法注册登记;
(2)从事数控机床、绿色铸造、关键基础件、农业机械、食品机械、纺织机械、工程机械、医疗器械等重大装备制造的精密机械企业;
(3)当年度未发生重**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4)依法纳税,申报当年无偷、逃、骗税等违法行为。
第三条 补助和奖励兑现的一般程序
1.符合申报条件的精密机械企业申报相关补助和奖励,需按有关规定对应填写《兑现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发展十条措施奖励政策申请表》(详见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表》)。县工信局收集材料后,组织专家组评审,初审后符合条件的项目,由县工信局按规定程序统一申请资金后兑现。
2.申报时间:应于第二年度的5月1****工信局提交补助和奖励申请,逾期视为放弃该补助和奖励。
3.对弄虚作假,骗取补助和奖励的申请单位,一经查实,将移送有关部门依法严肃处理,同时追回全部补助和奖励。
第四条 有关申报奖励补助资金企业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园区相关证明材料,按《****政府关于印发**县建立正向激励机制促进**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规定执行,以下简称《措施》。
第五条 申报说明、申报材料及要求
1.《措施》三“产业链重点项目”是指引进我县机械装备产业强链补链重点项目:年产5万吨机床绿色铸造、控制系统、刀库、主轴、线轨等项目,县工信局牵头组织专家组评审认定。
2.《措施》四、六、七中,涉及认定或获评类的,企业需提供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认定或获评正式文件复印件等。
3.《措施》五第1条“鼓励成长型小微企业技术改造”中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标准:指规模以下精密机械企业,上年实缴税收20万元以上、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由税务部门确认)以上,企业拥有发明专利1项或实用新型专利不少于2项。
4.《措施》五第2条“鼓励精密机械企业实施技术改造”。一是要列入省、市重点技改项目,二是要总投资额500万元及以上,三是设备实际投资额要达到300万元及以上。按当年**市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补助政策有关程序申报补助。
5.《措施》七第2条“鼓励企业购买云服务”中精密机械企业购买云服务费用的,需提供与云服务商签订的合同、发票、转账凭证。
6.《措施》八“鼓励企业品牌建设”中申请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奖励的企业,应提交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该标准的公告(文件)或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
7.《措施》九第1条“鼓励企业积极参加境内外展销会”第(1)点“政府及相关主管部门组织展会”特装展,其相关费用,在展会结束后,展会组织单位即可向县财政申请特装展费用补助。
8.《措施》十第1条“鼓励校企办学”。企业还应提供校企**、就业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毕业生补助对象是指在2025-2026年度内连续就业满一年或者三年。
9.《措施》十第2条“鼓励高校学生到精密机械企业任职”。企业应提供学生学历及就业等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毕业生补助对象是指在2025-2026年度内连续就业满一年或者三年。
10.《措施》十第3条“鼓励考取技能等级证书”。奖励资金由企业统一申请,再由企业全额发放给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员工。申报材料需附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等。
11.县工信局组织项目评审专家组,由机械行业专家2名、财务专家1名,共3名成员组成,评审项目活动经费从本专项资金中支付。
12.从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精密机械企业可申请本细则规定的补助和奖励。
13.奖励补助资金按**市存量工业企业“亩均论英雄”评价和结果运用实施方案的比例拨付。
14.****工信局负责解释,本细则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兑现“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发展十条措施”奖励政策申请表
2.承诺书
附件1
兑现“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发展十条措施”
奖励政策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 企业名称 | 所属镇(园) | ||||
| 企业地址 |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 注册资本 | 法人代表 | ||||
| 当年度销售收入 | 当年度上交税收(万元) | ||||
| 申请奖励项目 | 申请奖励金额 | ||||
| 项目完成情况 | |||||
| 镇(园)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年 月 日 | ||||
| 县工信局审核意见 | 年 月 日 | ||||
备注:本表适用于**县闽****园区内精密机械企业。
附件2
企 业 声 明
1.本单位自****信息化局提出闽台精密机械产业园发展十条措施奖励项目专项资金申请。
2.本单位自愿提供企业奖励项目审核、管理所需的数据资料,并为其审查工作提供方便。
3.本单位所提供的申报材料内容和数据均属实,若出现问题,愿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单位法人代表(签名):
申请单位名称及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