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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申请与承诺 | ****中心: 我方(即出租方)已知****交易中心(以下简称 南方产权 )网站发****交易中心交易规则,阅读并理解所载事项,已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本次交易风险,同意****交易中心交易规则规定****交易中心公开出租且支付足额服务费用,并愿意自行承担相关出租责任和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我方现提出申请,将持有的出租标的公开出租,****中心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出租信息并组织实施。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出租的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标的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我方出租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对所填写内容及提交所有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交易中心对上述材料内容予以公告; 4.我方****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已有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交易中心的交易规则; 5.标的出租后,我方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交接手续,如果由于我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或出租等情形,我方承担全部责任; 6.出租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或无故不推进交易程序、无故不签订租赁合同,给意向承租方/承租方、****中心造成损失的,应当以设定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同等金额反向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交易中心、意向承租方和会员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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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名称 | **市**区广汕一路 288 号(训练区 1-4) | |||
| 项目编号 | ||||
| 租金底价(万元) | ¥ 37.5 万元/月(不含管理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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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告起始日 | 20 25 年 4 月 9 日。 | |||
| 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 ||||
| 标的基本情况 | 1.本次出租标的为**市**区广汕一路 288 号(训练区 1-4) ,出租总面积为24700平方米,其中训练区1的出租面积为12500平方米,训练区2的出租面积为6500平方米,训练区3的出租面积为1500平方米,训练区4的出租面积为4200平方米,出租标的范围最终以出租方现场划定范围为准。 2.本次出租标的证载座落为**市**区广汕一路 284-314号地段,证载地类(用途)为科教用地[083]。 3.本次出租标的出租用途为经营机动车教练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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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拟出租期限 | 至2025年12月31日止 | |||
| 出租用途 | 其他 | |||
| 出租面积 | 24700平方米 | |||
| 权属人 | **广物****公司 | |||
| 标的评估核准或备案情况(如涉及请填写,此部分信息在信息公告发布时不予披露) | 评估机构 | **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公司 |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25年3月11日 | |||
| 评估基准日 | 2024年 12月6日 | |||
| 出租标的对应评估值 (万元) | 32.11万元/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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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形式 | 整体出租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信息发布终结 √ 以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公告期限,不超过48个周期(且不超过首次信息公告之日起的12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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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 协议出租方式确定承租方。 |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 | 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承租方。 | |||
| 出租方信息与监管信息(以下情形三选一) | |||||||||||||||
| √ 出租方为32号令第3条规定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实际控股企业 | |||||||||||||||
| 出租方名称 | **广物汽贸****公司 |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33892H | ||||||||||||||
| 法定代表人 | 赵少明 | 所属行业 | |||||||||||||
| 所在地区 | 注册地 | ||||||||||||||
| 是否为境外企业 | □是 □否 | 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 | □是 □否 | ||||||||||||
| 经济规模 | □ 大 □ 中 □ 小 |
****公司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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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经济类型 | □国资监管机构/政府部门 □****公司)/国有全资企业 □国有控股企业 □事业单位 □国有实际控制企业 □国有参股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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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股东决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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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广物汽贸董事会〔2025]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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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管机构 | □财政部 □****国资委 □中央其他部委 □省级财政部门 √省级国资委 □省级其他部门 □地市级财政部门 □****国资委 □地市级其他部门 □区县级财政部门 □****国资委 □区县级其他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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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业类型(适用于所属行业为金融业) | □银行业 □证券业 □保险业 □****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PE) □****公司 □担保公司 □其他类金融企业 √非金融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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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多个出租方捆绑出租 | □是 √否 | ||||||||||||||
| 国家出资企业/ 主管部门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334772X | ||||||||||||
| 批准单位 | **** | ||||||||||||||
| 批准文件类型 | √文件 □董事会决议(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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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件名称及文号 | 关于同意公开出租广物教练场部分空地的批复 广物战创〔2025〕8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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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日期 | 2025年3月11日 | ||||||||||||||
| □ 非国有资产出租-法人/非法人组织机构/个体工商户资产出租项目 | |||||||||||||||
| 出租方名称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法定代表人 | 所属行业 | ||||||||||||||
| 所在地区 | 注册地 | ||||||||||||||
| 是否为境外企业 | □是 □否 | 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 | □是 □否 | ||||||||||||
| 经济规模 | □ 大 □ 中 □ 小 |
****公司 | □是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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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多个出租方捆绑出租 | □是 □否 | ||||||||||||||
| 出租方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非国有企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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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租方决策文件类型 | 以下决议已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股东会决议 □董事会决议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股东决定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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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件名称及文号 | |||||||||||||||
| 金融业类型(适用于所属行业为金融业) | □银行业 □证券业 □保险业 □****公司 □私募股权投资企业(PE) □****公司 □担保公司 □其他类金融企业 □非金融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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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自然人资产出租项目 | |||||||||||||||
| 名 称 | |||||||||||||||
| 所在地区 | 住所 | ||||||||||||||
| 是否为境外自然人 | 证件号 | ||||||||||||||
| 是否多个出租方捆绑出租 | □是 □否 |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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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 | 1.意向承租方一经提交承租申请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充分了解并接受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理解并****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出租标的出租信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和招租项目要求。 2.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拟定的租赁合同文本签订租赁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若承租方未按上述要求签订租赁合同,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取消其承租资格,并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 3.其他承租方应履行的义务具体详见本公告所附租赁合同文本。 4.承租方须于【租赁合同签订之日】向出租方支付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月租金的2倍】。若承租方未按约定时间交纳保证金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项目终结,并有权按租赁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 (上传租赁合同(文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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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承租方承诺自行承担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导致的合同无效、合同纠纷等风险,承租方一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即视为对下述标的情况知悉、确认、接受且无异议,并愿意按出租标的现状承租,不因出租标的下述现状或以无法实现合同目的为由****交易中心任何责任: (1)本次出租标的涉及国有划拨用地,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缴纳相应费用、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本项目出租标的证载权****机械厂,现已更名为**广物****公司,存在未办理产权证权属人变更登记的情形,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本次出租标的权属人**广物****公司于2025年1月1日与**广物汽贸****公司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现由出租方**广物汽贸****公司对本次出租标的进行转租。转租事宜已征得****同意。本项目租赁合同由**广物汽贸****公司与承租方签订。 2.本出租标的以现状出租,承租方须自行办理环评、消防、街道租赁备案、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工商证照、经营用途的资格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出租方对承租方能否办理上述手续不作任何承诺或保证,承租方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拒绝签署租赁合同的,视为承租方不按照事先确定的条件签订交易合同,出租方有权按照相关规定没收承租方已经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承租方不得因无法办理相关证照或手续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及其它费用,出租方及产权交易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公告所示出租面积即为租赁面积,日后合同的签订,租金的缴交均以出租面积为准;任何意向承租方参与本次招租,均视为接受本条款约定,意向承租方须事先考虑该出租面积可能与实际使用面积存在的差异,并自行承担面积可能存在的差异风险,并合理确定报价,承租后不得以面积存在差异为由向出租方主张任何权利,也不得以此为由拒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4.意向承租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及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后,视为已对出租标的完成现场踏勘,了解与认可出租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出租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对其现状及相关交易风险充分知悉且接受,同时视为已承诺自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质与条件,并承担非出租方原因引起的一切交易风险。 5.出租标的处于不定期租赁状态,本项目成交后,由出租方解除原租赁合同关系,出租标的清场事宜由本项目最终承租方负责。本项目租赁期限起始日需为原租赁关系解除后,本项目租赁期限起始日需为原租赁关系解除后,由交易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6.其他情况详见【**市国誉资产评估房地产****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深国誉评报字 GZ[2024]第 206 号】等相关文件。 7.承租方所从事的经营项目必须符合相关法律及省、市相关消防、环保条例的规定。 8.本项目不设置免租期。 9.承租方须每月向出租方缴纳2万元管理费。 特别提示:出租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承租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承租方了解标的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承租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拟出租标的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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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出租相关其他条件 | 承租须知: 1.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按以下任一方式办理承租申请手续: (1)****交易中心交易系统进行线上报名登记(含上传《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交易系统资产承租相关资料录入等工作流程); (2)线下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承租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等工作流程)。 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 17:00 后,不接受意向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不予接收意向承租方提交补充材料。 2.意向承租方须在信息公告期****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意向承租方若违反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或违反资产承租申请或出租信息公告要求的,或最终被确定为承租方逾期未提交齐全纸质资料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处理;意向承租方未能被确定为合格意向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合格意向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未能成为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在承租方确定或项目终结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合格意向承租方成为最终承租方的,在不存在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需予以没收或扣收的情形下,南方产权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及交易双方足额服务费用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将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原路无息退回,无须交易双方另行通知。意向承租方在签署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向出租****交易中心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租赁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承租方须在出租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将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以到账为准),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承租方****交易中心交易系统线上报名登记的,不得以代付方式交纳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 3.合格意向承租方应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交易中心提交全部纸质的承租申请报名资料(意向承租方线上报名时适用)。 上述提交的纸质版资料应与线上提交的电子材料或信息保持一致,如无特殊说明,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 此件与原件相符 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应提供原件核对。任何为两页以上的文件,请加盖骑缝章(法人)/按骑缝手印(自然人)。 如果承租方未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则视为自动放弃、丧失承租方资格,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或诚意金按照《****中心资产出租操作规则》予以没收。承租方按时提交纸质版资料的,****交易中心通知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4.信息公告期截止后,对符合本项目承租方资格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中心出具受理通知书。 5.本项目涉及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未放弃优先承租权且已书面同意按本信息公告要求行使优先承租权,优先承租权人不受承租方资格条件限制。 5.1原承租方意向行使优先承租权的应当按照本信息公告要求在公告期内完成报名。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承租方报名参加交易的,该合格意向承租方即成为承租方;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承租方的,以网络竞价方式组织交易确定承租方。若公开征集产生的合格意向承租方中包含原承租方,则原承租方应当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相关规则行使优先承租权。南方产权将组织交易结果通知出租方与承租方,交易双方签订租赁合同。 6.本项目自南方产权出具《组织签约通知书》即视为确定承租方。合格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交易中心的通知与出租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承租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指定银行账户支付有关交易服务费用。承租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指定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名称+资金用途 。本项目有关交易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 7.本公告所称意向承租方是指对本次出租标的有承租意向并办理完毕承租申请手续的主体。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承租方是指经审核,并****交易中心出具的受理通知书的意向承租方。本公告所称出租方是指本出租标的权属人、经委托或授权办理本次出租事宜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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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75 万元 | |
| 交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 交纳方式 | 转账、汇款 | ||
| 保证事项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 处置方法 | 本项目交易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容及参照《****中心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 ||
| 保证金及价款统一结算账户 | 收款单位:****中心****公司 开户行:****分行环市东路支行 账号:120********05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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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许先生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020-****0299 | ||
| 地址 | 广****广场中座七楼 | ||
| 法律声明及风险提示 | 1. 以上信息来源于出租方提供的资料,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有效性由出租方负责。****中心对上述信息及后果不做任何承诺和担保,不承担法律责任。 2. 意向承租方应自行对项目信息进行调查核实,在充分了解并清楚知晓交易风险和交易费用的情况下,自行决定是否参加交易,并独立承担风险。本次出租标的若涉及划拨用地使用权的,由交易双方按照相关规定自行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竞价组织、交易保证金处置、资金结算等交易程序严格按本公告中的承租须知内****交易中心交易规则执行,请注意阅读和了解。 4.如出租标的实际出租用途与证载用途不一致,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请谨慎考虑相关承租风险。承租后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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