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预算已由清嵩纪要〔2025〕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为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县嵩溪镇嵩溪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设计预算
2.2.建设地点:**县嵩溪镇
2.3.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200万元
2.4.服务费:6万元包干
2.5.设计周期:1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按国家现行有关设计规范、规程、强制性条文和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具有年检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3.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3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3.4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相关专业的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年4月8日至开标截止前,到“**县嵩溪镇微信公众号和小微权力监督群”获取招标文件,,于2025年04月10日下午17:30分前将营业执照、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拟担任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及确认函(确认函格式见附件1-1)盖章后以PDF格式发送至****@qq.com,逾期视为放弃,不另行通知。标书代写
5.评标办法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本招标项目评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招标文件发布3日后, 即2025年4月11日上午10:00分,由招标业主单位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及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在****会议室,从符合资质并确认参加的企业中随机抽取3名中标候选人,程序如下:本次招标共分为两轮,第一轮由招标单位代表随机抽取代表投标人的号码,并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在场人员签名);第二轮由招标单位代表公开随机抽取其中3个号码,第1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三中标候选人,第2个号码对应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第3个号码****一中标候选人。以上公开随机抽取中标候选人过程,社会各界人士均可参与监督。
招标人当日在“**县嵩溪镇微信公众号和小微权力监督群”公示抽取结果,公示期3日(2025年4月11日 至4月15日);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承诺文件;对公开抽取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作出答复前,暂不发出中标通知书。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招标人向中标人直接发出中标通知书;在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委员会对异议等进行评审并作出决定。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从相应的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人(或3人以上单数),评标专家的抽取应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和相关纪检监察机构人员的监督下进行。
中标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5个日历天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否则视为放弃中标。
6.投标文件的提交
根据《****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清政办[2021]78号文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要求,三名中标候选人要在公示期内按要求向招标人递交密封完整的投标承诺文件(一正四副);投标承诺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4月15日17时30 分,提交地点为****。承诺文件格式附后。标书代写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县嵩溪镇微信公众号和小微权力监督群”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县嵩溪镇,邮编:365300
电话:134****9457,联系人:柯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县龙津镇中铁三局五楼昇腾
电话:183****3132,联系人:小马
开标地址:****会议室标书代写
确 认 函
(招标人名称) :
我方已于 年 月 日看到你方 年 月 日发出的 (招标项目名称) 的“招标公告”,并确认 (参加/不参加) 投标。
特此确认。
单位名称: (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盖法人章或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