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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公开招标信息表 | |||
| 报建编号: | **** | 标段号: | QV1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地址: | **市**区佘山镇新宅路288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朱明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5933 |
| 招标标段名称: | **区佘山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项目二期室外及市政配套工程-A地块 | ||
| 建设地点: | **区佘山镇(四至范围: **:原有河道 ,西至:原有河道, 南至:胜利港 ,北至:天新路) | ||
| 工程概况描述: | **区佘山镇农民相对集中居住平移项目二期室外及市政配套工程-A地块是本工程中先行施工区域,A地块总用地面积约29712.66平方米,除村民住宅及庭院占地外,**沥青及混凝土道路面积约11002.15平方米,景观广场及景观绿化面积约 5884.66 平方米。用地建筑总面积为327.56平方米,包括**B-1#门卫、B-3#PT站(一)各一栋,均为框架结构。A地块工程还包括附属村民院墙及室外排水明沟、景墙、景观连廊等室外构筑物,以及红线内室外总体的雨水、污水、电力排管图等市政配套工程和室外照明工程等附属工程,并包括一座可供使用的临时垃圾收集亭。 |
| 工程总投资: | 7229.39万元人民币 |
| 本期投资额: | 4261.84万元人民币 |
| 是否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 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最高限价为****6241.00元人民币(2198.6241万元) |
| 建设周期: | 220天 |
| 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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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每家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应具有至少一项满足资质要求的设计或者施工资质。联合体投标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资格申请文件)时提交一份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其分工、责任和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单独承接勘察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牵头单位。 | ||||||||||
| 获得招标文件方式: | 通过上****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www.****.cn)下载招标文件。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4月09日 23时59分到2025年04月14日 23时59分(3 日及以上的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傅志芳 | 联系电话: | 021-****3105 | ||||||||
| 备注: | 1、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个人身份采集,外省市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完成进沪信息报送; 2、如联合体投标,银行保函申请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 3、请投标单位关注澄清回复截止时间,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澄清回复的视为未响应澄清要求标书代写 | ||||||||||
|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 将商务标投标文件和技术标投标文件(电子部分)以电子投标文件形式上传至上****服务中心电子招标投标交易服务平台; 将技术标投标文件(纸质部分)递交至:**市**区**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开标区(具体详见现场指示牌)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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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 技术标:2025年05月28日 09时30分 商务标:详见上****服务中心官网(http://www.****.cn)发布的本标段技术标澄清完成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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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标方式:标书代写 | 是否远程开标: 否 标书代写 开标地点: **市**区**西路867-871号2号楼5楼开标区(具体详见现场指示牌)标书代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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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标保证金: | 设置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10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须交纳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小于投标有效期。 标书代写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函。 本项目****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申请人与被保证人须一致,保****银行须一致,借用他人****银行保证业务内部委托开具的保函均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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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发布本次招标公告的媒介名称: | **市公共**交易服务平台、******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服务中心网站、/ | ||||||||||
| 获取招标文件 联合体单位获取招标文件 |
| 数字证书管理器及控件下载 ( 注:使用CA-Key进行 获取招标文件 )网上操作说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