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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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发布区域
转出方信息
转出信息
|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是 |
| 项目名称 |
****4846.76亩土地经营权 |
| 挂牌价格 |
****393.500元/年 |
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土地基本情况:****公司****基地北区(牛场地块),位于**古鲁板蒿镇东他拉村,土地面积2722.41亩;****基地南区(刀把子地块),位于敖汉****林场),土地面积2124.35亩。面积共计4846.76亩。****基地北区(牛场地块)土地性质为人工牧草地244.78亩(4块地),旱地和水浇地(一般农田)2477.63亩。****基地南区(刀把子地块)土地性质为旱地和水浇地892.09亩,人工牧草地450.63亩,天然牧草地274.18亩,其他林地507.45亩。旱地和水浇地(一般农田)可种植玉米、谷子、葵花、土豆等粮食作物。人工牧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国草原法释意》可种植燕麦等饲草,天然牧草地不可进行翻种。林地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36号)可种植中药材、菌类等。 2、交易保证金:50万元。 3、电费保证金:土地租赁期间产生的电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签订合同后受让方按承包土地亩数,每亩提交50元/亩的电费保证金。电费保证金随租金时同时支付。土地租赁期间,受让方每月10号交付上月的电费,不交电费造成停电后果自负。租赁期结束,结清电费,转出方无息退还给受让方全额电费保证金,拖欠电费,从电费保证金内扣除,剩余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4、用水量和相关费用:受让方用水量应符合国家财政部、税务总局、水利部印发《水**税改革试点实施办法》要求,租赁期内产生的水**税由受让方承担。若受让方用水量超出水利部规定的年用水标准,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5、土地租赁期间如遇停水、停电,受让方自行协调解决。 6、安全生产保证金:土地租赁期间受让方要规范操作机械设备,注意用电安全、人身安全,防火、防盗,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由受让方承担,转出方概不负责。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安全协议。受让方需服从转出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并提交给转出方年租金的3%作为安全生产保证金(即安全生产保证金=承租亩数×单价×1年×3%)。安全生产保证金随租金时同时支付。安全生产保证金使用方法: (1)受让方不服从转出方安全生产要求,违规安全生产作业操作,转出方有权扣留部分或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2)受让方如发生安全事故,转出方有权扣留全部安全生产保证金。 (3)受让方在租赁土地期间内服从转出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未发生违规安全生产作业操作,未发生安全事故,合同期满后转出方将安全生产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受让方。 (4)其他所需注意的安全事项详见签署的安全管理协议。 7、设备维护及设备保证金:土地租赁期间,受让方要爱护使用附属设施设备,如有损坏需及时维修,维修费用受让方承担。转出方与受让方签订合同的同时签订附属设施设备交接单,受让方需提交给转出方10万元作为设备保证金,设备保证金随租金时同时支付。设备保证金使用方法: 土地租赁期间,附属设施设备如有损坏受,受让方需及时进行维修,否则转出方有权使用设备保证金进行维修,如果设备保证金不足支付维修费用,受让方需无条件补足相关维修费用。发生使用设备保证金情形后,受让方应于3日内补足相应设备保证金。合同期满后转出方将设备保证金无息全额退还给受让方。 土地租赁期间,如因雨水造成泵房、施肥房等房屋下陷或坍塌,由受让方负责维修,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合同期满后设施设备应保持转出时状态,如需维修维护,所产生的费用在保证金中扣除,经双方确认后转出方将设备保证金全额或剩余部分无息退还给受让方。 8、种植作物种类:受让方要充分了解转出方出租所属地块土地性质,受让方签订合同后根据土地性质合理经营管理地块,经营作物种类符合国家相****政府相关政策,一旦出现受让方经营作物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形,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与转出方无关。旱地和水浇地(一般农田)可种植玉米、谷子、葵花、土豆等粮食作物。人工牧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国草原法释意》可种植燕麦等饲草,天然牧草地不可进行翻种。林地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36号)可种植中药材、菌类等。 9、****基地北区(牛场地块)原有水源井7座,其中3座井穿沙不能使用,受让方可租用第三方水井,租赁水井费用受让方自负。****基地南区(刀把子地块)土地性质为人工牧草地、天然牧草地、其他林地等。无水源。 10、竞价起始价格:挂牌价格为****393.5元/年,具体构成如下: (1****基地北区(牛场地块)2477.63亩旱地和水浇地:650元/亩/年,合****459.5元/年; (2****基地北区(牛场地块)244.78亩人工牧草地:550元/亩/年,合134629元/年; (3****基地南区(刀把子地块)2124.35亩:300元/亩/年,合637305元/年。 以上合计:****393.5元/年。 风险提示:本项目流转期限为 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不满1年按1年计算。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需仔细考虑,一旦报名即视为认可该流转期限,成交后不得以流转期限为由拒签合同,并同意按该流转期限支付相应租金。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 |
| 转出用途 |
种植农作物和饲草作物应符合国家相****政府相关政策,一旦出现受让方经营作物不符合国家政策、法规的情形,一切后果由受让方承担,与转出方无关。旱地和水浇地(一般农田)可种植玉米、谷子、葵花、土豆等粮食作物。人工牧草地根据《中华人民**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国草原法释意》可种植燕麦等饲草,天然牧草地不可进行翻种。林地根据《****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办发〔2015〕36号)可种植中药材、菌类等。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500000.00 |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48467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1064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