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水机采购项目变更公告
一、项目信息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软水机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04-07 09:00
二、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第一章比质比价公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制造商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所投产品属于二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属于三类医疗器械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 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或第三类医疗器械,须提供与所投产品一致的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到期换证的,须提供相关部门的受理凭证)
3.3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至投标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标书代写
3.4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内(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一月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等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5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变更为:第一章比质比价公告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至投标截止时间近3年内在投标、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复印件);标书代写
3.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需提供开标日前6个月内(2024年9月-2025年2月)任意一月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证明材料)和缴纳社会****银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等证明材料);标书代写
3.4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人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