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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办公厅关于完善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二级市场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并****人民政府第9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25年**市六**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级别调整及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现将其中**市划拨用地土地收益金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土地使用者以营利为目的,将划拨土地及地上建筑用于经营性行为时,按法律规定,应将所获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缴。
二、计算公式
土地收益金=房屋建筑面积或土地面积*土地收益金标准*时间
划拨土地上有现状经营性建筑的,现状经营性建筑部分按建筑面积计算。地上无现状经营性建筑的,按土地面积计算。
土地收益金标准详见附件1、附件2。时间以月为单位。
三、办理单位
依法缴纳划拨土地收益金是各土地使用者应尽义务。土地使用者依申请向**市****服务中心办理土地收益金事宜。地址:**市**区****中心5楼,联系电话:0851-****1803。
**市六**土地收益金最新标准于2025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特此通告。
附件:
4.土地收益金事项所需资料清单(新增、土地使用人名称和出租土地面积变更、注销).docx
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