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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12-****619****环境局固废与辐射监管科)
传真:0912-****619
通讯地址:******生态环境局
邮编:719000
| 序号 | 文件名称 (全文链接) | 文号 | 发文时间 |
| 1 | ****关于****公司2×660MW发电工程33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榆政环辐批复〔2025〕17号 | 2025年4月9日 |
| 2 | ****关于三峡新能源**草山梁50MW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榆政环辐批复〔2025〕18号 | 2025年4月9日 |
| 3 | ********集团**10万千瓦风电项目110kV送出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榆政环辐批复〔2025〕19号 | 2025年4月9日 |
| 4 | ****关于榆37储气库110kv变电站及其变电线路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docx | 榆政环辐批复〔2025〕20号 | 2025年4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