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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及阳光规划、效能监察的有关规定要求,现将拟批的“****公司零地技改项目方案变更”予以公示:
因技改前建筑面积计算数据与实际面积不符,且原计算的新增面积有误,现经过现场测量计算核实,****玩具厂区内技改加层后计算有误的建筑面积相应更正。
更正面积如下:
1.1#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1234.55,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1396.60平方米;
2.2#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1234.55,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1396.60平方米;
3.3#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610.09,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676.6平方米;
4.4#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610.09,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676.6平方米;
5.5#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589.8,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690.59平方米;
6.6#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589.8,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690.59平方米;
7.7#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589.8,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690.59平方米;
8.8#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589.8,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676.6平方米;
9.9#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589.8,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676.6平方米;
10.10#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589.8,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676.6平方米;
11.11#房原计算数据新增面积为589.8,现经核实后更正为 676.6平方米,具体详附图:
公示时间:2025年4月9日—2025年4月18日。
在公示期限内广大群众如有异议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我局将在公示期满后,根据反映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再对此方案进行优化报批。
联系电话:0578-****066 联系人:卢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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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