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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司向我局申请办理**县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项目-固化飞灰填埋改造工程(详见附件1、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现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4月21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在公示期内,与该事项有关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主张陈述、申辩或提出听证申请,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联系地址:**县福宁大道39****中心二楼210室(****窗口);
联系电话:0593-****762。
附件:1.**县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项目-固化飞灰填埋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批前公示内容
2.**县垃圾焚烧发电配套设施项目-固化飞灰填埋改造工程设计有关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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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