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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523MACGRLGN8U | 建设单位法人:延松浦 |
| 延松浦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县 |
| **省**市**县大王镇李**村西300米 |
| 150吨/年胶管专用线生产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28-棉纺织及印染精加工;毛纺织及染整精加工;麻纺织及染整精加工;丝绢纺织及印染精加工;化纤织造及印染精加工;针织或钩针编织物及其制品制造;家用纺织制成品制造;产业用纺织制成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1783-C1783-纺织带和帘子布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 大王镇李**村西300米 |
| 经度:118.506793 纬度: 37.016067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9-18 |
| 东环广分建审〔2023〕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4-02-0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00 |
| 18 | 运营单位名称:**** |
| ****0523MACGRLGN8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0523MACGRLGN8U | 验收监测单位:**典图****公司 |
| ****0303MA3CC4E41L | 竣工时间:2024-08-1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5-02-1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5-03-1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29991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生产胶管专用线15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生产胶管专用线15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总投资2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卷线机、电烘箱、浸胶机倍捻机、络筒机、混料机、打包机等设备共计13台(套)。以涤纶丝、浸胶液为原材料,经过倍捻、浸胶、高温定型、收卷、打包入库等工序,年生产胶管专用线150吨。 | 实际建设情况: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万元。项目**卷线机、电烘箱、浸胶机设备共计4台(套)。以涤纶丝、浸胶液为原材料,经过浸胶、高温定型、收卷、打包入库等工序年生产胶管专用线150吨。 |
| 根据市场需求,现阶段市场对胶管专用线需求量减少,故项目购买涤纶丝线和成品浸胶液,手工打包入库,仅购置4台(套)设备,投资额减少。原料种类改变,把原料涤纶长丝绕成线倍捻改为从市场购买成品丝线,不新增污染物排放,污染物排放量不增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车间浸胶、高温定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二)落实营运期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清运,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公司处理。确保无其他废水排放。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音的设备采取消音、减震、合理布置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噪声排放限值。 (四)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废纱线、回丝、破损的废纱管暂存一般固废间外售处理;完整的废纱管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做好暂存,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附3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 (五)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VOCs的排放量需分别控制在0.077t/a。 | 实际建设情况:(一)车间浸胶、高温定型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二)职工生活污水进入化粪池后定期清运,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公司处理。无其他废水排放。 (三)采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对产生噪音的设备采取厂房隔声、合理布置等措施,降低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区噪声排放限值。 (四)废包装、废纱线、回丝、破损的废纱管暂存一般固废间外售处理;完整的废纱管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做好暂存,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附录B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 (五)污染物总量控制。项目VOCs的排放量为0.0497t/a,未超过环评对于VOCs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 |
| 地面冲洗废水进入****公司处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渗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 | 实际建设情况: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重点污染区包括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措施为采用防渗托盘防渗,满足防渗要求。本项目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处等,采用防渗措施自上而下为①水泥砂浆结合层一道;②100mm厚c15混凝土随打随抹光;③3:7水泥土夯实,满足防渗要求。本项目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道路等区域。该区域基本没有污染,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对地下水影响相对较小。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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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2626.816 | 0 | 0 | 0 | 2626.816 | 2626.816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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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0493 | 0 | 0 | 0 | 0.049 | 0.049 | / |
| 1 | 有组织废气处理设施 | 有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1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表2标准 | 经集气罩收集后进入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进行排放 | 正常 |
| 1 | 噪声防治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3类标准 | 设置了基础的减振措施,设备均设置在厂房内采用厂房隔声 | 正常 |
| 1 | 落实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包装、废纱线、回丝、破损的废纱管暂存一般固废间外售处理;完整的废纱管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的要求做好暂存,按照《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号)附3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 | 废包装、废纱线、回丝、破损的废纱管暂存一般固废间外售处理;完整的废纱管回用于生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落实各类固体废弃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润滑油为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做好暂存,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HJ 1259-2022)附录B要求建立危险废物台帐,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制度。 |
| 1 | 严格按照要求,做好防渗措施。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设备。严格落实环境管理要求和监测计划。 | 结合项目总平面布置情况,将项目区划分为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简单防渗区。本项目重点污染区包括危废暂存间,采用防渗措施为采用防渗托盘防渗,满足防渗要求。本项目一般污染防治区包括生产车间、仓库、一般固废暂存处等,采用防渗措施自上而下为①水泥砂浆结合层一道;②100mm厚c15混凝土随打随抹光;③3:7水泥土夯实,满足防渗要求。本项目简单污染防治区主要包括道路等区域。该区域基本没有污染,采取地面硬化措施,对地下水影响相对较小。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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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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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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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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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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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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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