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县妇幼保健院医疗设备(非强制检定类)校准服务采购项目 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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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体供应商: ****医疗设备(非强制检定类)校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中“第二章-采购需求”▲第五条-商务响应表中“提供强制设备送检、取检服务(签订协议)”,文件规定本磋商文件中带“▲”的条款内容,为本次磋商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供应商必须全部响应,否则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其中:1.强制设备是指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的需要定期进行强制性检定的所有设备,包含且不限于血压计、测温仪、医用CT、X光机等设备(详见相关部门以文件形式规定的目录);2.送检、取检服务包含整机拆卸、送检、取回、安装、调试等服务,或者邀请相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来院上门检定服务,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相关费用;3.保证强检设备完好,如在整机拆卸、送检、取回、安装、调试等过程中产生设备故障、损坏等情况,需由提供强检协助服务的成交供应商承担维修、更换等责任,并对由此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补偿。 **** ******公司 2025年04月10日标书代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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